コラ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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归化申请的要件是?

1.关于归化申请 归化申请,是指外国籍的人取得日本国籍的申请。法律上(国籍法第14条),日本国除一部分例外的情况下并不承认双重国籍。因此,一旦归化被许可后,申请人便脱离了原本的国籍,只拥有日本国籍。 之后,作为日本人生活,并不需要再进行在留期间的更新申请。并且,也不需要再入国申请,可以自由出入日本国。随之而来的效果还有,住宅贷款的融资更加容易办理。 并且,取得了日本国籍之后,不用办理签证就可去与日本签订免签协议的国家观光旅游。 ※日本与68个国家・地区签订了免签协议。(2020年4月现在)。 今后想在日本持续稳定生活的外国籍朋友,可以考虑申请归化。 那么接下来,就看一下归化申请的要件。 2.归化申请的要件 在考虑申请归化前,需要先确认要件。 规划申请的要件,依据国籍法而定。 具体的有以下7个要件是必须的。 Ⅰ.住所要件 原则上,需要在日本有持续5年以上的住所。其中3年以上是在日本就劳。 但是,与日本人结婚等,有特别的身份关系者,此项要件可以得到缓和。 ※详细请确认【关于简易归化及大归化】。 Ⅱ.能力要件 申请人的年龄需要达到日本国及其母国的法律规定成人年龄,具有行为能力。 ※被判断为没有行为能力的案例⇒未成年,成年被後見人,被保佐人,被補助人等。 然而,未成年人和父母一起申请归化是被认可的。 Ⅲ.素行要件 包括日本国内外,日常生活没有问题,被判断为素行善良。 ⇒住民税和年金未缴纳,会被视为不满足素行要件而导致归化申请不许可。过去的前科及交通违反也需要在申请前探讨。 Ⅳ.经济要件 需要具有在日本能够稳定生活的收入或者资产。 ⇒不仅是申请人自身,同一世帯者的收入和资产也一并被考虑。 并且,世带的支出也很重要,收入多支出也多,审查也会比较严格。也就是说,一般收入不算很多,但是支出可以抑制,会被判定为能够稳定生活,便有利于归化许可。 Ⅴ.国籍丧失要件 取得日本国籍的同时,丧失日本以外的国籍。 ⇒申请人出身国的法律不同,也有即便拿到外国国籍,但并不丧失本国国籍的国家。这种情况,需要在归化成功后办理脱离原国籍的手续。 凭借本人意愿无法脱离本国国籍者,若被承认与日本国民有亲族关系等特别的理由,便可视为满足国籍丧失的要件。 Ⅵ.遵守日本国宪法要件 日本国宪法施行后,企图以暴力破坏政府,或者加入其团体。 ⇒不仅是现在,曾经加入过这样的团体,也会被不许可。 Ⅶ.日本语能力要件 日本语能力要件与其他6个要件不同,此项并没有记载入国籍法。 但是,作为日本人生活的最低限度的日本语能力还是必须的。 大概需要小学3年级的日语能力水平。 归化申请面试时,可以确认到申请人的日语能力。没有信心的申请人,需要事前学习。…

关于归化申请时的面试

1.到面试环节的整个流程 Ⅰ.担当官的决定 到所管辖的法务局申请归化,法务局受理了资料后,几周内便会决定申请人的面试担当官。申请中,这位担当官会精查所有资料的内容,并检查实际情况与资料内容是否一致。 Ⅱ.协商与法务局担当官的面试时间 申请归化后3个月内,担当官会和申请人取得联系。面试日程的决定会参考申请人的希望时间,不会强迫安排日程。但是如果让担当官等很久,是会影响审查效率的,因此建议尽早决定面试。 15岁以上的申请人需要全员接受面试。面试是在周一至周五举行,所以需要事先确认好和公司,学校的时间安排。 并且,面试联络的同时,也有可能被追加提交资料。 2.经常被问到的问题 由于并不会公布面试被问到的问题,所以实际上很难明确到底会问什么。担当官会根据各申请人的情况不同而问其相应的问题。并且,担当官不能独自判断,有时也会接受各都道府县的法务局本局或法务省本厅的审查部门的指示来提问题。 因此,面试有30分钟之内可以结束的人,也有需要2小时以上的人。 以下介绍至今为止的案件中,多数被问到的问题,仅供参考。 a.确认申请书内容的问题 担当官会针对归化申请时提交的申请书提出问题。 ≪常见问题≫ ・来日本的经过 ・确认是否有长居日本的意愿 ・想要获得日本国籍的理由 ・和日本人结婚的人,还被问到从相识到结婚的经过。 ・确认与父母和其他亲族的身份关系。 ・和除家人以外的人同居,会被问到与同居者的关系和其收入。 ・若有过犯罪经历会被问到事情经过。 b.确认经济状况的问题 虽然申请人的经济状况各有不同,但是无一例外的在面试的时候都会被详细询问,严格考察。并且,有没有正常的缴纳税金年金保险,也会被严格审查。会确认申请人是否具有纳税意识和将来的年金履行意识。 ≪常见问题事例≫ ・来日后换工作的时间 ・现在工作的内容 ・现在的家中收支状况(存款或借钱)及今后的预见 ・税金的缴纳情况及年金的加入状况 c.确认日语理解能力 今后要作为日本人生活,读懂和听懂日语是必须的。因此,担当官会在面试时考察申请人的日语能力。一般来讲,小学3年级学生的水平是必备的。有时也会有简单的书面考试,这方面没有信心的人需要提前学习。 【面试的关键点】 在与担当官面试的时候,有几点比较重要。 归化申请书上记载的内容和面试时回答的内容是否一致。申请人在面试的时候也许并不想说谎,只是由于紧张或者不安而有可能说错话。希望大家可以沉着冷静的应答。 为了能够带着自信去参加面试,本事务所会事前帮助预想几个问题,帮大家去除不安的情绪。 Ⅲ.实施面试 与法务局担当管的面试,原则上只能是申请人本人。 但是,也会有可能需要配偶或者同居的异性等,与申请人的经济能力和身份有密切关系的人,也一起参加面试。 面试时的着装是自由的。私服也没问题。但是,事实上外表很大程度上可以左右对一个人的印象。为了避免给审查官留下不好的印象,建议避开过于华丽的着装或者过于随便的着装,尽量穿给人干净感觉的衣服。 3.总结 虽然归化审查基本都是书面审查,但是面试也是审查内容的一部分。本事务所不仅仅是提供作书面资料的服务,还会帮客人预想面试的问题和面试时的注意事项。…

申请归化的流程是?

1.申请归化的手续流程 确认申请归化的要件后,实际上要怎么操作,让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一般的流程。 ①与住所所管辖的法务局或者地方法务局预约事前相谈 ※有些法务局没有预约制度,请事前确认好。 ②到法务局进行事前相谈 ③收集必要的资料 ④填写归化申请书 ※归化申请书,有不满15岁申请者和15岁以上申请者两种。所以请根据申请者实际情况选择申请书。 ⑤向法务局确认申请书内容 ※最少要1,2次向法务局确认申请书内容。 归化申请的资料通常都要100张以上。因此,事前确认好有利于顺利申请归化。 ⑥向法务局提交归化许可申请资料(法务局受理) ※不同法务局可能需要的资料不同,但以下是必须要提交的资料。 ・归化许可申请书 ・在留卡或者特別永住者证明书 ・驾照 ・护照 ⑦在法务局面试 申请后3个月左右法务局会安排面试。面试也是申请归化的一个重要环节。 关于面试的具体信息请参考【关于归化申请的面试】。 ⑧法务省的审查 面试后,所有资料都会转交到法务省本厅,由法务省进行审查。一般来讲,需要6个月至1年的时间才能够出结果。需要耐心等待。 审查期间中的在留状况也会被关注。所以,住所变更,职场变更,海外旅游的时候,请向法务局报告。 在留期限近了请先进行签证更新。 当然,住民税和年金保险费用也请在期限内支付。 审查中如果出现违反交通,或交通事故,请向法务局联络。 交通事故会影响归化申请,所以平时请注意遵守交通规则,小心驾驶。 ⑨归化的许可・不许可 政府公报(日本政府发行的报纸・休息日以外每天发行)上会公开归化者的名字。记载在政府公报上就意味着归化许可生效了(=取得了日本国籍)。 政府公报2周左右,就会收到法务局的联络,来说明归化届提出一事。 归化申请不许可时,会将不许可通知书会邮寄到申请人个人住址。 政府公报记载日起1个月以内,请向住所或本籍地所管辖的市町村役场提交「归化届」。 取得日本国籍之后,申请人就不再是外国人。归化届提出之后14天以内,请将在留卡返还给出入国在留管理局。特別永住者请将特别永住者证明书返还给市区町村役场。 关于各种手续的期限,详情请参照【关于归化许可后的手续】。 2.申请归化的必要资料 接下来,我们一起来看申请归化时所需的资料。…

归化许可后的手续

1.关于归化许可后的手续 归化成功拿到日本国籍后,还需要办理各种各样的手续。归化成功后,要到法务局获得身份证明书,然后到市区町村役场去递交归化届及各种名义变更等。 以下内容是归化后必须要办理的手续。 Ⅰ.向市区町村役场提出归化届 归化后,需要在政府公报上公开姓名和地址。之后2周左右会收到法务局的联络,并得到「归化者的身份证明书」。这份身份证明书要和归化届一起向归化申请时决定的本籍地所属管辖的市区町村役场递交。递交了归化届,便可被编制户籍。 提交归化届需要注意的是提交的期限。归化届必须从政府公报刊登日之后1个月内递交。 递交归化届时,以下是必需资料。 ・归化届书 ⇒如是日本人的配偶者,需要配偶者的签名和盖章。 ・届出人的印章 ⇒如是日本人的配偶者,需要配偶者盖章。 ・归化者的身份证明书 ⇒由法务局颁布。 上面所说的必要资料是通常需要的,实际提交的时候,最好事先向管辖的市区町村役长确认。 Ⅱ.在留卡或者特別永住者证明书的归还 归化得到许可的时点,就已经不再是外国人了。请向管辖的地方出入国在留管理局归还在留卡。特别永住者请向市区町村役场归还特別永住者证明书。 而且,必须要在拿到归化的身份证明书之后的14日内归还在留卡和特別永住者证明书。所以一定要快速的归还。 以上2点是归化后必须要进行的手续。 值得注意的是,如果没有在期限内办理,会有被罚金的可能性。 2.国籍不同手续不同 归化届提交的时候,除了要把在留卡或者特別永住者证明书归还之外,也必须办理脱离本国国籍的手续。 脱离本国国籍时,不同国家有不同的手续,具体的需要事前咨询大使馆或者领事馆。 以下仅介绍归化申请比较多的国家,韩国和中国的国际脱离手续。 【韩国】 韩国法律规定,丧失韩国国籍者,必须向法务部长官提交国籍丧失届。 向在日韩国大使馆或者总领事馆提交国籍丧失届。如果不提交国籍丧失届,韩国的户籍登记本上依然记载着韩国国籍,财产继承的时候可能会引发大的问题。 【中国】 申请归化时,要向法务局提交国籍证明书,提出有脱离中国国籍的意愿。 向所管辖的在日中国大使馆或者领事馆申请了退出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证明书后,才能拿到国籍证明书。 中国国籍法第9条规定,「定居外国的中国公民,自愿加入外国国籍者自动丧失中国国籍。」。 也就是说,中国和日本一样,不承认双重国籍。 自动丧失中国国籍,可以理解为只办理国籍证明书就可以吗。并不是的。以前,取得国籍证明书之后,中国护照就被取消效力,平成28年5月以后,发行了国籍证明书,中国护照也不会失效。也就是说,归化申请交上去之后还是可以使用中国护照的。 与此同时,归化成功后,必须要办理中国护照的失效手续。并且,要报告已经脱离了中国国籍,拥有了日本国籍。 平成28年以后的新变动,值得注意。 3.关于归化不许可时的对应措施 以下是归化不许可时的对应措施。 实际上,很少有归化申请会被不许可。为什么这么说呢,是因为如果不符合归化申请的条件,法务局会「不受理申请」或者「要求撤回申请」等。事前要多次确认资料才会到最终审查这步,所以申请归化的通过率要比在入管申请永住的通过率高很多。 但是,审查中,由于长期出国,交通事故及刑事犯罪等消极事情而不许可的案件也是会有的。并且,不许可理由中,最让人担心的就是递交申请的内容和事实不符。若发生这种情况,不仅是此次归化申请不被许可,今后再申请的时候,难度都很高。所以千万不要提交与事实不符的信息。 归化不许可的通知书会邮寄到个人的地址。 不许可的理由,不会记载在通知书上,向法务局确认也不会被告诉。…

归化许可相关的常见问题(手续编)

Q1.归化申请必须要是本人去递交申请吗。 A1.规划申请必须要是本人递交资料。向出入国在留管理局递交申请者,原则上可以是取次者(具有申请取次资格的律师或者行政书士等)或者申请代理人。但是,20岁未满的申请人,需要法定代理人(具有亲权的父亲或者母亲)代理申请。 Q2.到申请递交前,需要去几次法务局。 A2.到申请递交前,没有规定必须要去几次法务局。但是,事前相谈和确认准备资料,多者达10次以上。 如委托本事务所,再递交申请前由本事务所进行事前确认,不需要本人去很多次法务局。 Q3.在法务局面试时,面试官一般会问什么问题。 A3.规划面试时没有固定的问题。对不同申请人问的问题也不同。但是面试时,会考察「申请的资料内容和面试时的回答是否有违和」,「归化的动机」及「日本语能力」这3点。因此,关于这三点需要做好事先准备。 以下内容为面试时的注意点。 【关于归化申请的面试】 Q4.申请递交后,到知道结果需要多久时间。 A4.资料递交给法务局后,快者6个月,通常1年才能出结果。归化申请是涉及日本国籍的重要手续,资料也涉及各方各面,相比入管审查更需要时间。 并且,审查期间中的申请人状况也在审查范围内,住所变更,结婚等,申请内容发生了变动,必须要向法务局报告。 Q5.特別永住者的资料会简单一些吗。 A5.特別永住者的资料是会简单一些。不同管辖的法务局资料稍有不同,但一般可以省略归化动机书,工资明细表,存款证明和最终学历毕业证等资料。 Q6.未成年也可以申请归化吗。 A6.未成年人原则上不能单独申请归化。能力要件规定,申请人需要是法定成年20岁以上具有行为能力者。(国籍法第5条第1项第2号)。 未成年者可以和父母双方的其中一方一起申请。 Q7.归化后可以自由决定本籍地吗。 A7.归化后可以自由决定本籍地。并且,之后还可以办理转籍届出,变更本籍地。 但是,户籍藤本等资料只有在本籍地所管辖的市区町村役场才能取得,所以一般都会把本籍地定在离住址近的地方。 Q8.归化后可以自由决定名字吗。 A8.可以自由决定。有通称名的人,也可以继续使用通称名。但是决定姓氏的时候,原则上要求从人名用汉字表及常用汉字表中选择汉字(可以在网上查询)。 并且,和日本人结婚者,由于法律上规定夫妇同一姓氏,所以可以定为日本人配偶的姓氏,也可以让日本人配偶改成归化者的姓氏。 Q9.归化和永住有什么不同。 A9.以下的表格请参考。 归化者 永住者 国籍 日本 本国的国籍 申请机关 住所管辖的法务局・地方法法务局 住所管辖的出入国在留管理局 在留期间更新 不需要 不需要 (但是需要更换新的在留卡) 強制遣返 可能性无 可能性有…

归化申请相关的常见问题 (事例编)

Q1.我曾经因为违反了交通规则而被扣分,还可以申请归化吗。 A1.轻微的交通违反(扣分在1~3分之间),是可以申请归化的。申请归化时需要向法务局提交过去5年内的驾驶记录证明。如果过去5年内轻微的交通违反在1~3次,是可以申请归化的。 但是,频繁地出现轻微的交通违返,以至于驾照被停,或者,重度的交通违反(无驾照驾驶,超速,驾照被取消等),还是建议间隔几年再申请归化为好。具体间隔几年申请为好,还需要结合申请人的实际情况来决定,欢迎来相谈。 Q2.我曾经非法滞留在日本,但是取得了在留特别许可,并且一直在日本生活。有过非法滞留的经历,还可以申请归化吗。 A2.此时,判断可否申请归化的基准是,取得在留特別许可的时间。取得在留特別许可之后3年,申请永住有许可实例。但是,申请归化,取得在留特別许可之后如果没有超过10年,还是比较有难度的。因为归化要求从今以后以日本国民的身份在日本生活,所以对于品行的要求要比永住还严格。 本事务所会以理解和尊重客户的需求为前提,帮大家考虑归化和永住的可能性并提供建议。 Q3.我曾经有过归化申请和永住申请都不许可的经历,可以再一次申请归化吗。 A3.归化不许可也可以再申请,申请几次都可以。不会因为曾经归化不许可,就不受理。 但是,再申请的时候,如果不能处理好上次不许可的原因,再申请也是相同的结果。所以,再申请的时候,明确不许可的原因,并且去处理好,才是最关键的。 中国国籍的客人,只能发行3次国籍证明,这一点一定要注意。 本事务所在接有不许可经历的案件时,会先确认不许可的理由,并在考虑其他各项条件的基础上,为客户制作合适的申请日程表。 Q4.我持有日本人的配偶者等签证,和日本人丈夫一起在日本生活。我来到日本后,从来没有工作过,可以申请归化吗。 A4.归化申请的「经济要件」,会一起考虑配偶者的收入。因此,申请人即便是专职的家庭主妇,但是配偶者有稳定的收入也可以申请归化。 通常,需要提交申请人的最近年度的所得课税证明书,这种情况下需要提交申请人和配偶者的所得课税证明书,来证明符合「经济要件」。 Q5.我持有日本人的配偶者等签证,和日本人丈夫,还有我与前夫的孩子(在留资格为定住者6号),我们3人一起生活。我与前夫的孩子一个人可以申请归化吗。 A5.前夫的孩子如果不满20岁,考虑到「能力要件」,是不可以单独申请归化的。 如果满20岁,并且也满足其他的归化申请要件,便可以申请归化。但是,不希望同一家族的亲子是不同国籍,所以母亲也一起申请归化为好。 Q6.我持有就劳签证(技术・人文知识・国际业务)在日本生活。这几年间转过好几次职,可以申请归化吗。 A6.频繁的转职,可能会影响「经济要件」的判断所以还是需要注意的。归化申请时会审查是否有今后可以安定在日本生活的收入或者资产。需要注意是否会因为转职而导致年收变少。而且,刚转职便申请归化,很难判断就劳状况的稳定性,建议至少转职半年后再申请为好。 说起转职,还需要探讨就劳签证是否进入了被取消的期间。持有「技术・人文知识・国际业务」签证者,如果持续3个月以上没有工作,便会成为在留资格被取消的对象。如果很长时间没有工作,建议下次更新在留期间后再申请归化。 Q7.我持有就劳签证(技术・人文知识・国际业务)在日本生活。去年由于海外出差,在日本的天数并不多,这样可以申请归化吗。 A7.出国日数影响「住所要件」的审查。归化申请时要求在日本“连续”5年具有住所。这个 “连续”的概念,是指如果出国超过3个月以上,就不能被判断为“连续”。并且,一次出国日数不到3个月,但是1年内累计出国日数超过半年,也是不可以的。 因此,出国日数也会影响申请归化。 但是,出国日数的基准没达到,不一定就会不许可。明确解释出国理由,如果理由合理,也有可能是归化许可。 Q8.我持有就劳签证(技术・人文知识・国际业务)在日本生活。去年因为产假和育儿假。年收大幅减少了,可以申请归化吗。 A8.去年年收低,只因为这一点是不会归化不许可的。由于产假,育儿假等导致年收低,属于正当的理由。通常会提交申请人最近年度的所得课税证明书给法务局,但这种情况,也可以提交再往前一年度的所得课税证明书。此时,需要将产假,育儿假的取得证明和现时点的收入一起提交。以此来证明经济状况的稳定性。 Q9.我持有就劳签证(技术・人文知识・国际业务)在日本生活。现在想要申请归化,有办法不让公司知道这件事吗。 A9.归化申请时需要公司提供「在勤及给与证明书」等资料。并且,在审查中也有可能给公司打电话确认申请人的在职情况和工作内容等。因此,不让公司知道归化申请这件事比较有难度。 另外,有些特別永住者没有和公司说自己是外国人。考虑到这一情况,特別永住者在申请归化时,可以不提交「在勤及给与证明书」,也不会对公司进行调查。所以,对于特别永住者来讲,可以不让公司知道申请归化一事。 Q10.我和妻子孩子一家3人想一起申请归化。但是我妻子的日语不是很好。这样家族3人可以一起申请归化吗。 A10.归化申请需要考察日语能力,要求能够读懂日常话题相关的文章,能用日语做表述。需要有3年级小学学生的日语水平。 申请归化时需要面试。面试时可考察日语能力。简单的书面考试也会有,没有信心的申请人应事先做好学习准备。…

企业转勤签证指的是?

1.企业内转勤签证指的是? 企业内转勤签证,是为了对应企业活动的国际化,由于人事移动,接收从外国事业所转勤来日本事业所的外国人而设立的签证。同一企业等的内部,一定期间,从国外的事业所转勤至日本的事业所,持技术・人文知识・国际业务签证的活动内容也属于这一情况。 2.企业内转勤签证的该当范围? (1)企业内转勤签证可以进行的活动内容 企业内转勤签证可以进行的活动内容同技术・人文知识・国际业务签证的活动内容是一致的。提到转勤者,有的人可能误以为可以从事入管法当中所没有规定的法定外业务,其实这个认知是错误的,这一点要引起注意。 入管法别表第1的2的表中的“企业内转勤”的项下栏,规定了可以在日本进行的活动。 在日本的本店,或者支店等其他事业所,在国外的公私机关事业所的职员,一定期间转勤至日本的事业所,并且所进行的活动是此表的技术・人文知识・国际业务的下栏所揭示的活动。 (2)条文解说 ア “在日本的本店,支店其他的事业所的公私机关”指的是 不仅仅是民间企业,公社,独立行政法人及其他团体(JETRO,经团连等)也包含在此。外国的政府关系机关或者外国的地方公共团体(包含地方政府。)的关联机关也包含在此。但是,外国的政府关系机关的话,该当机关的活动是属于“外交”或者“公用”的在留资格时,则会被授予“外交”或者“公用”的在留资格。 イ“转勤”指的是 “转勤”在日常用语当中,大多指的是同一公司内部的人员移动,“企业内转勤”的在留资格该当性中的“转勤”也包含了,附属企业内的转勤。这里提到的“附属企业内”指的是,各种财务报表等的用语,关于样式以及作成方法的规则(以下称之为“财务诸表规则”。)的第8条当中的“母公司”,“子公司”,以及“关联公司”。如果不属于财务诸表规则的第8条的“母公司”,“子公司”,或者“关联公司”,仅仅只是业务提携关系的话,则无法取得企业内转勤签证。 (3)上陆许可基准的规定 企业内转勤签证,在在留资格该当性之上,还要求符合上陆许可基准的适合性。 根据基准省令,申请人需要满足以下所有的条件。 【上陆许可基准】 一 关于申请时,转勤前的在国外的本店,支店或其他事业所,从事法别表第1的2的表的技术・人文知识・国际业务项的下栏所揭示的活动,期间(如若有持企业内转勤的在留资格在国外的事业所的公私机关的日本的事业所中有工作经历的话,则此期间也可合计。)持续一年以上。 二 所得到的报酬是日本人从事该工作时的报酬的同等以上。 转勤前的业务,如果是技术・人文知识・国际业务项的下栏所揭示的业务内容的话则满足条件,并不要求转勤后在日本从事的业务是一致的或者是关联业务。 并且,需要申请人持续在日本的本店,支店或者其他的事业所转勤前工作一年以上。但是,如果最近一年以内持“企业内转勤”在留资格从国外的事业所转勤至日本的事业所的话,则这一期间也包含在内。 此外,也不要求“技术・人文知识・国际业务”的上陆许可基准中的学历要件或者实务要件,因此,非大学毕业的人或者实务经验较浅的人也是企业内转勤签证的对象。 关于报酬的支付主体,并不限定于像“技术・人文知识・国际业务”这样的雇用契约的缔结主体。例如基本工资由外国本社支付,外加日本支社支付的居住费等的伴随生活的各种津贴等,总计工资是“日本人从事该工作时的报酬的同等以上”,则可以允许企业内转勤签证。 3.企业内转勤签证申请时的必要材料 申请企业内转勤签证时的必要材料如下。 (在留资格认定证明书交付申请) http://www.moj.go.jp/isa/applications/procedures/shin_zairyu_nintei10_13.html (在留资格变更许可申请) http://www.moj.go.jp/isa/applications/procedures/16-2.html (在留期间更新许可申请) http://www.moj.go.jp/isa/applications/procedures/16-3.html 4.企业内转勤的Q&A 关于企业内转勤的签证,总结了以下常见问题。 Q 可以让刚入社的新入社员从国外的母公司转勤至日本的子公司吗? A 企业内转勤签证,申请人在转勤前的外国的本店,支店其他事业所里需要持续工作一年以上。因此,这种情况的话无法取得企业内转勤签证,可以探讨申请技术・人文知识・国际业务签证。 Q…

关于简易归化及大归化

1.关于简易归化 简易归化指,满足特定的身份和条件时,可以一定程度上缓和归化许可的7个要求。(这里定义为「普通归化」。)。 也就是说,满足特定的条件和身份时,可以不需要全部满足7个要素就可获得归化许可。 简易归化根据申请人不同的身份和条件,缓和的要求也不一样,先确认自己满足什么样的身份和条件,同时再把握好哪些要素可以得到缓和。 简易归化有9种情况,按顺序一起来依次确认。 Ⅰ.居住条件的缓和 a.作为日本国民的孩子(养子除外),在日本具有住所或居所3年以上者 ⇒原本拥有日本国籍,由于某些原因失去了日本国籍,想再次获得日本国籍者,原本必须要在日本具有住所或居所5年以上,但是简易归化时可缓和为3年。 b.在日本出生,并具有住所或居所3年以上,或者其父亲或母亲(养父养母除外)是在日本出生者。 ⇒一般来讲,特别永住者比较符合这项要求。 此时,住所要求可缓和到3年。 c.连续10年以上在日本具有居所者 ⇒一般来讲,特別永住者,永住者及从留学开始持续在日本在留的人比较符合这项要求。 并且,普通归化要求5年以上日本在留,其中3年以上是就劳,但是持续10年以上在日本者,1年以上就劳即可满足要求。 <重点> 简易归化时,有住所和居所两个概念。 住所指以在日本为生活的据点,原则上超过3个月在留的外国人有义务进行住民登录。 居所指不以日本为生活据点,但是在一段期间内持续滞留的场所。比如短期滞在者在日本期间的居住地就是可以视为居所。 Ⅱ.居住要件及能力要件的缓和 d.作为日本国民的配偶者的外国人,持续3年以上在日本具有住所或居所,并且,现时点具有住所者 ⇒与日本人有婚姻关系者符合此项要求。 这里的重点是,不要求必须和日本人有3年以上的婚姻关系,在日本居住3年以上者在与日本人结婚的时,便符合此项要求。 符合此项要求者,能力要件也可得到缓和,20岁未满也可申请归化。 e.作为日本人的配偶者,婚姻关系超过3年,并且,在日本具有住所1年以上 ⇒与日本人结婚,在海外度过2年以上的夫妻生活后,将生活的据点转移到日本,和日本人配偶共同生活1年以上便符合此项要求。 符合此项要求者,能力要件也可得到缓和,20岁未满也可申请归化。 Ⅲ.居住要件,能力要件及经济要件的缓和 f.作为日本国民的孩子(养子除外)在日本具有住所者 ⇒父亲或者母亲先申请了归化拿到了日本国籍,之后孩子再申请归化时便符合此种情况。 或者,跨国结婚(日本人和非日本国籍者结婚)者的孩子,在选择国籍的时候,没有选择日本国籍,而后面要申请日本国籍时便符合此种情况。 符合此项要求者,不管在日本具有住所的年数,能力要件及经济要件也可得到缓和。 g.作为日本国民的养子在日本持续具有住所1年以上,并且,过继的时候是未成年者。 ⇒父亲或母亲与日本人结婚,在未成年时认继父或继母时,便符合此种情况。 此时,持续在日本具有住所1年以上,并且过继的时候是未成年便符合此项要求。 h.丧失日本国籍(归化后又丧失日本国籍者除外)但在日本具有住所者。 ⇒原本是日本人但是丧失了日本国籍者,再度取得日本国籍时便符合了此种情况。 但是,归化过一次拿到了日本国籍者,丧失日本国籍后再一次申请归化时,不符合此项要求。 i.在日本出生,并且出生时没有国籍,在日本具有住所3年以上者 ⇒在日本出生,由于某些原因没有国籍,从出生时点起算连续3年以上在日本具有住所的人便符合这一项要求。 以上是简易归化的9种类型。…

什么是永住者的配偶者等签证?

1.什么是永住者的配偶者等签证? 永住者的配偶者等签证指的是,针对持有永住者签证,或者是特别永住者签证在留的外国人,其配偶,和在日本出生的孩子,而设定的签证。 一般来讲,持有永住者的配偶或者永住者的孩子的身份,就可以取得此签证,但是是否符合签证条件,配偶者的含义,孩子的适用范围等,需要注意的地方还是比较多的。 那么,我们就具体来看一下以下对于永住者的配偶者等签证的说明 2.永住者的配偶者等签证的审查要点 以下,针对永住者的配偶者等签证的审查要点进行解说。 (1)永住者的配偶者等签证的适合对象 ①身份为永住者签证,或者是特别永住者签证在留的外国人的配偶 ②作为持有永住者签证,或者是特别永住者签证在留的外国人的孩子,在日本出生,并且出生后也将持续留在日本的人 ①所说的配偶者,是指具有婚姻关系的人。因此,配偶去世,或者和离婚的情况,不属于永住者的配偶者等签证的对象范围。并且,未办理结婚登记,或者同性婚姻,也不属于对象范围。 接下来我们来看②。 这里所说的孩子,是指亲生子,不仅指有婚姻关系的男女双方的孩子,也指不具有婚姻关系但是被父母双方承认的孩子,也属于对象范围。 值得注意的是养子。养子不属于此签证的对象。 总结来看,属于永住者的配偶者等签证的对象的孩子是 ・有婚姻关系的男女双方的孩子 ・不具有婚姻关系但是被父母双方承认的孩子 (2)关于永住者的配偶者等签证的孩子的出生地 申请永住者的配偶者等签证的孩子,也要考虑出生地。 例如母亲具有永住者的在留资格,拿到再入国许可在日本国外生孩子,这种情况孩子便不符合永住者的配偶者等签证的要求。这种情况,孩子不属于永住者的配偶者等签证的对象,属于定住者签证的对象。 因此,父亲或者母亲具有永住者的在留资格,根据出生地的不同,孩子的签证种类也不同。 (3)关于永住者的配偶者等签证的配偶 一般认为,办理了合法有效的婚姻手续,便符合了永住者的配偶者等签证的要求。 这里所说的配偶者,不是形式上的婚姻关系,而是实际的婚姻状态。也就是说,需要和办理日本人的配偶者签证一样,入管需要慎重审查,从如何相识到如何走到结婚这一步的交往经过。 接下来,满足上面所说的条件,具有实际婚姻状态,但是婚姻生活不具有安定性,持续性,一样不能够得到永住者的配偶者等签证。 如果说到婚姻生活的安定性,持续性,那么就要考虑代表人的经济基础。也就是说,如果没有稳定收入,会被判断为婚姻生活不具有安定性,持续性而可能导致永住不许可。 并且,孩子在申请永住者的配偶者等签证时,也是要考虑经济基础。 3.永住者的配偶者等签证相关的问题和解答 关于永住者的配偶者等签证,总结了如下经常会出现的问题。 Q 孩子出生后,父亲或者母亲如果失去了永住签证,对孩子的永住者的配偶者等签证有影响吗? A 孩子在出生时,就需要和父亲或者母亲一样持有永住者的配偶者等签证。之后,如果父亲或者母亲失去了永住签证,对于孩子而言,持有永住签证出生的这一事实是没有改变的。因此,对孩子的签证没有影响。 Q 孩子在出生之前,父亲如果去世了,这种情况下应该是什么种类的签证? A 孩子在出生之前,父亲如果去世了,孩子依然属于永住者的配偶者等签证的对象范围。 Q 现在持有短期滞在签证。可以从短期滞在签证变更到永住者的配偶者等签证吗? A 短期滞在签证变更到永住者的配偶者等签证,需要说明不得不这样做的理由。因此,可以与本事务所相谈,需要根据客户的情况来判断是否可以变更。…

关于永住申请的不许可

1.关于永住申请不许可通知书 不许可通知书上, 一般记载着「被认为不符合出入国管理及难民认定法第22条第2项第2号」等内容,很多人都不明白这到底是什么意思。 不许可之后来本事务所相谈的客人,我们会回答以下两点。 ①请保管好不许可通知书 ②请去递交申请的入管局确认不许可理由 那么,确认不许可的理由,到底有什么意义呢…。 2.把握永住申请不许可的理由 申请人若带着必要的资料去入管局,可以确认到不许可的理由。 确认不许可的理由,是永住再申请的第一步。 但是,不许可的理由只可以确认一次。 因此,建议在去确认理由之前,先评估一下自己的不足之处。 本事务所可以陪同去入管局确认不许可理由。 本事务所的行政书士在陪同前,会事先确认申请内容和申请人的情况,一起向担当的审查官确认。会依据审查的要点和实务基准,从审查官那里尽量多多获取有用的情报。会比自己去确认,更加有意义。 当然自己也可以去确认不许可的理由。清楚的把握不许可的理由,是永住再申请的第一步。 3.再申请的准备工作 确认到永住不许可的理由之后,就可以开始准备再一次的申请了。 从不许可到再申请,没有规定时间上必须要间隔多久。可以在任何时间申请任意次数。 但是,不解决不许可的原因,再申请还是一样的结果。反过来讲,解决了不许可的原因,便可以立刻再申请。 那么,怎么解决不许可的原因呢。 永住不许可的原因有,年收低,扶养人数多,没有缴纳年金保险,出国日数多,过去有过严重的交通违反等各种各样的原因。 例如,如果是因为「频繁出国,没有在日本长居」而不许可,需要确认为什么频繁出国。如果是因为在母国的母亲身体状况不好,为了照看母亲经常回国。这种时候,要说明除申请人之外是否有其他人可以照看母亲,母亲的疾病诊断书是否有保留,今后的出国预定,在日本的家庭构造,活动状况等,查证各种各样的要素,来向入管证明有意愿长居在日本。 如果可以解释的通,便可以准备理由书和证明资料,考虑再申请。 如果解释不通,比如母亲的身体恢复了,或者有其他兄弟姐妹帮助照看母亲等情况,比较建议隔开一段时间再申请。 4.总结 说到这里,都是在介绍永住不许可之后的对应办法。 现在再一次复习要点。 收到永住申请不许可通知书时,请注意以下几点。 ①向入管局确认不许可的理由。 ②探讨是否可以解决。 ③解决不许可原因的时候,准备好理由书和证明资料,进行再申请。 ④不许可原因不能立即得到解决的时候,就要隔一段时间,等解决好了之后再申请。 收到入管局的不许可通知书时,大家几乎都是很失望的吧。 但是,对症下药解决不许可的原因,通往永住许可的道路还是畅通的。 永住没得到许可的各位,如果苦恼今后不知该怎么办,可以咨询本事务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