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書士法人第一綜合事務所

留学签证变更为就劳签证(技术・人文知识・国际业务)时的要件

本页,面向留学生,录用留学生企业的人力资源担当,来对入管发布的“留学生的在留资格”变更为“技术・人文知识・国际业务”时的变更指南(平成27年2月制定,令和元年12月改定)当中记载的注意点进行介绍。

1.就劳签证的许可要件

从留学签证转为就劳签证,需要满足(1)在留资格该当性,(2)上陆许可基准适合性,(3)品行良好,(4)提交入管法所规定的通知。

我们按顺序来介绍上述的要件。

(1)在留资格该当性

就劳签证,在入管法上被规定为活动类型签证。比如从事“翻译”工作时需要取得技术・人文知识・国际业务签证,从事厨师工作则需要取得技能签证,从事“高中教师”工作则需要取得教育签证,所要取得的签证类型是根据所从事的工作内容。

另一方面,工作内容不属于入管法规定的任何一个签证类型的话,则无法取得就劳签证。

也就是说,所从事的工作内容属于入管法的其中一种活动类型,则可以认定为具有在留资格该当性,如果所从事的工作内容不属于入管法的任何一种活动类型,则判断为不具有在留资格该当性。

(2)上陆许可基准适合性

上陆许可基准适合性指的是,考虑到对经济或者国民生活的影响,从入管政策的观点来看,关于需要调整外国人的活动,除(1)的在留资格以外,还指定法务省令规定的要件。

具体来说,学历或者职历,或者所持有资格等要件。

(3)品行良好

从留学签证变更为就劳签证,还有一个要件:品行良好。

关于这个要件,入管是如何判断留学生的品行好坏呢?
下面来介绍留学签证变更为就劳签证时,具有代表性的减分内容。

第一点,打工。
①打工时间的遵守(一周28小时以内(教育机关的长期休业期间可以调整为1天8小时以内))②打工内容的适当(风营法关联,作为留学生不可从事的活动内容),③打工许可(资格外活动)是否取得也是一个重点。

从留学签证变更为就劳签证时,作为品行要件,入管可以确认在学中打工的状况,留学生
一定要遵守打工时间,工作内容,许可取得这三个要件的规定。

关于企业人力资源担当,面试的时候,为了防止签证拒签,也需要确认是否遵守打工时间,
打工内容是否得当,是否有取得许可证这3点。

第二点,当前为止的在学状况。
例如,从日本的专门学校毕业,申请就劳签证变更的时候,虽然毕业了,但是出席率并不是很理想。

留学签证变更为就劳签证时,到目前为止的活动内容,也就是作为留学生的活动内容是审查对象,各位留学生也要注意留学时的活动情况。

第三点,如有犯罪行为的情况。
日常生活中注意法律的遵守的话则没有特别的问题,但是最近无意参与犯罪行为的留学生事例呈增加趋向。

例如,从事在家就能收货的打工内容,轻易把在留卡借于他人,最后发生意料之外的事件等。

留学生在日本的日常生活请一定注意法律的遵守。

(4)提交入管法所规定的通知

需要履行入管法第19条7至入管法第19条13,入管法第19条的15至入管法第19条16所规定的通知提交义务。

以下,列举出具体项目,需要理解什么情况下需要提交什么通知,一定要在入管法所规定的期间内提交通知。

第19条7 (新规上陆后递交居住地通知)
第19条8 (在留资格变更后所伴随的居住地通知)
第19条9 (居住地的变更通知)
第19条10(居住地以外的记载事项的变更通知)
第19条11(在留卡有效期限的更新)
第19条12(由于丢失造成的在留卡的再交付)
第19条13(由于玷污损坏造成的在留卡的再交付)
第19条15(在留卡的返还)
第19条16(关于所属机关等的通知)

2.总结

本页介绍了留学签证变更为就劳签证(技术・人文知识・国际业务)时的变更许可要件。

根据法务省平成30年10月10日所公布的数据来看,留学签证转就劳签证的变更许可申请的许可率为80.3%。遗憾的是,即使日本现在劳动力短缺,申请就劳签证的5个留学生当中还是有1个不许可。

对于参与文部科学省的“促进留学生就职支援项目”国际财团机关,行政书士法人第一综合事务所是唯一的行政书士法人。

今后我们也将继续支援留学生的就职,考虑录用留学生的人力资源担当,或者各位留学生,如果您在为签证困扰的话,欢迎您的垂询。

(参考)
“促进留学生就职支援项目”指的是,以文部科学省为中心,为了在成长战略中“扩大外国人才在日本企业的就职”,各大学与地方政府和产业界进行合作,对创造以就职所需技能的“日语能力”“在日本的企业文化等职场教育”“中长期实习”为一体的学习环境的支援,旨在提高外国人在日本固定率的同时,提高日本留学的魅力,增加来自外国的留学生为目的而设立的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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