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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劳签证根据类别的不同,提交的资料也不同?

大家是否知道在就劳签证当中,对于雇佣外国人的企业是有一定分类的。
那么这个分类,有什么不同呢。
想必大家平常都不是很在意就劳签证的分类,本页就对此进行介绍。
那么,下面来具体介绍就劳签证的分类。

1.就劳签证的分类机制

关于就劳签证,根据雇佣外国人的公司规模,分为1类到4类的4个种类。

那么,为什么就劳签证要如此分类?

第1类代表的是上市公司。另一方面,分类4是指新开业的公司等。比较这两个,由于1类企业是上市公司,所以具有社会信用性,而且业务的稳定性和持续性也很高。另一方面,由于分类4是新创立的公司等,即使雇佣外国人才,也容易对事业的稳定性和持续性产生怀疑。

实际上,将就劳签证分类的背景是,认为两者按照一样的标准来审查是不合理的。

其结果是,分类1简化了申请就劳签证时向入管提交的书面材料,并且关于在留期间,采取运用了容易取得最长签证的5年签证,对于分类4,没有简化向入管提交的书面材料,并且采取了原则上给予1年在留期间的措施。

2.就劳签证的分类对象是?

现在,日本有29种在留资格。
其中,就劳签证的所属机构分类有以下6种。
・高度专门职
・经营・管理
・研究
・技术・人文知识・国际业务
・企业内转勤
・技能
申请上述就劳签证时,请事先确认分类。

3.就劳签证的分类区分

那么,让我们来看看就劳签证的各个分类。
对于雇佣外国人才的企业负责人来说,通过了解自己的公司属于哪个类别,也就可以明确提交给入管的材料。

(1)分类1

・在日本证券交易所上市的企业
・经营保险业的相互公司
・日本或外国的国家・地方公共团体
・独立行政法人
・特殊法人・认可法人
・日本的国家・地方公共团体的公益法人
・法人税法别表第1所示的公共法人
・高度专门职省令第1条第1项各号表的特别加算项中栏イ或ロ的对象企业
(创新企业)
・满足一定条件的企业等

满足一定条件的企业等指的是
①在厚生劳动省管辖的“年轻人支援认定制度”中,由都道府县劳动局长认定为“年轻人支援认定企业”。

②在厚生劳动省管辖的“胡桃认定制度”,“白金胡桃认定制度”中,都道府县劳动局长将其认定为“胡桃认定企业”,“白金胡桃认定企业”。

③在厚生劳动省管辖的“女性支援认定制度”,“白金女性支援认定制度(令和2年6月施行)”中,都道府县劳动局长认定为“女性支援认定企业”,“白金女性支援认定企业”。

④在厚生劳动省管辖的“安全卫生优良企业公布制度”中,由都道府县劳动局长认定为“安全卫生优良企业”。

⑤在厚生劳动省管辖的“职业介绍优良经营者认定制度”中,被指定审查认定机关认定为“职业介绍优良经营者”。

⑥在厚生劳动省管辖的“制造承包优良合适经营者认定制度(GJ认定)”中,被指定审查机关认定为“制造承包优良合适经营者”。

⑦在厚生劳动省管辖的“优良派遣经营者认定制度”中,被指定审查认定机构认定为“优良派遣经营者”。

⑧在经济产业省管辖的“健康经营优良法人认定制度”中,日本健康会议认定为“健康经营优良法人”。

⑨在经济产业省管辖的“地域未来牵引企业制度”中,经济产业大臣将其选定为“地域未来牵引企业”。

⑩在国土交通省管辖的“机场内的营业许可制度”中,由地方航空局长或机场事务所所长批准为“机场管理规则上的第一类驻地营业者或第二类驻地营业者”。

⑪在消费者厅管辖的“内部通报制度认证(自我适合宣言注册制度)”中,从内部通报制度认证事务局中作为“内部通报制度认证(自我适合宣言注册制度)注册经营者”进行了登记。

(2)分类2

·前一年的工资所得的源泉征收票等的法定调书合计表中,工资所得的源泉征收票合计表的源泉征收税额在1000万日元以上的团体,个人
・获得在留申请在线系统使用申请批准的机构

(3)分类3

・提交了前一年职员工资所得的源泉征收票等的法定调书合计表的团体,个人(分类2除外)

(4)分类4

・不属于上述任何一个的团体,个人

4.就劳签证分类汇总

这次介绍了就劳签证的分类。

1,2类企业的材料也简化了,提交的资料也少,审查时间也比较短。
这是基于上级分类的企业原本就被评价为事业稳定性和持续性很高的企业。

另一方面,如上所述,对于3,4类企业,从其规模来看,事业的稳定性和持续性相对较低,入管也会慎重审查就劳签证。

不过,不管分类如何,只要可以充分证明所需要证明的事项,也可以取得就劳签证。
因此,做好符合自己公司分类的就劳签证所需的准备,也是推进外国人才雇佣的一个重要视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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