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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偶者签证不许可的理由 ~关于收入方面~

这一页,我们来面向接下来有考虑申请配偶者签证的人,对配偶者签证不许可的主要理由来进行介绍。

1.配偶者签证不许可的理由(关于收入方面)

本页,从配偶者签证的收入等经济基盘的角度,来记载不许可的主要理由。
无法记载所有的事例,以下内容是不许可案例当中的其中一种,还望参考。

①没有稳定的收入

为了取得配偶者签证,需要有稳定的收入来维持夫妻的生活。因此,如果从收入情况可以看出夫妻生活困难的话,则不许可的可能性是很高的。

入管法第5条第1项3号的上陆拒否中也记载了同样的判断标准。

参考条文:入管法第5条第1项3号
(上陆拒否)
第5条 以下各号属于其中一项的外国人,无法入境日本。
③贫困者,流浪者等在生活上对国家或者地方公共团体造成负担的人

也就是说,入管法第5条第1项3号,有较高可能性接受生活保护的外国人,为了防止增加公共负担,而不承认其入境,自然也不许可其签证。

配偶者签证的审查也是同理,夫妇的收入状况会被严格审查。法律上没有规定具体的收入金额,需要考虑抚养家族的状况,生活状况,雇佣的安定性等总体情况,才能给出决定。

②雇佣形态的不安定

雇佣形态有,正社员,派遣社员,小时工,短期正社员等各式各样。

关于入管的配偶者签证的审查,雇佣形态也是证明收入状况的一个重要因素。

例如,同正社员比起来,小时工在收入安定性方面则处于劣势。并且,工作年数等也是证明收入安定的一个重点。

因此,工作年数相对较短或者小时工的情况的话,需要更慎重的去证明自己的收入状况的稳定性。

③无法提交所得课税证明书

所得课税证明书无法提交的理由,比如去年没有工作,或者日本人的配偶者在国外工作等。

首先,如果是去年没有工作的话,根据年龄的不同入管的判断也不同。比如,居住在日本的丈夫是可以工作的年龄,但是却无法开出前年的所得课税证明,则很有可能会被消极审查。

假设是因为身体状况不好或者由于特殊的原因造成没有工作的话,则需要对此进行明确说明,以及明确展望今后的生活。

那么如果是因为被派遣到海外,日本人配偶者在国外工作的话,递交在国外收入状况证明的同时,也需要递交能够表示今后在日本收入的材料。

因此,不管是哪种情况,不细心准备配偶者签证申请的话,则很容易伴随着风险,在说明今后生活的基础之上,明确说明无法提交课税证明书的理由也是很重要的。

④税金存在滞纳或者未纳

申请配偶者签证时,需要向入管提交住民税的纳税证明书。

关于纳税证明书,如果有未纳的话,则会记载未纳的理由以及未纳的金额。如果有滞纳的话,则在配偶者签证审查过程中会被判断为生活基盘存在问题,从而有不许可的风险。

⑤没有加入年金或者健康保险

2020年现阶段,就算曾经没有加入年金或者健康保险,不会因为这一点而不许可配偶者签证。

但是永住签证或者归化申请当中,年金和健康保险都是审核项目,因此在配偶者签证当中也很有可能会变成审查的一项。并且,国民年金法和健康保险法也规定了加入年金,健康保险的义务。

因此,不仅仅在配偶者签证的审查,从长远来考虑,建议大家加入年金或者健康保险。

2.总结~配偶者签证收入篇~

本页,我们介绍了由于收入等经济基础的原因而造成配偶者签证不许可的事例。

收入少的情况或者无法提交所得课税证明书,每对夫妻的情况都不一样。

因此,也不能一概而论的说书面材料能递交的话就没问题,根据每对夫妻的情况,入管都会采取不同的方法去验证。

关于配偶者签证的申请,经常会被问到需要递交什么材料,但是以我们的经验来看,比起提交形式上的材料,材料的内容更为重要。

入管会对所得课税证明书或者纳税证明书,或者在职证明书,雇佣契约书等的内容来审查配偶者签证。

在配偶者签证申请方面如果有一点不安,想要确切取得配偶者签证的话,欢迎大家来免费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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