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書士法人第一綜合事務所

【解决事例】邀请外国子公司的优秀人才进行企业内部调动的方法

日本的A公司的人力资源担当,来向我们咨询以下问题。

“泰国的子公司B,想让职员调到日本的母公司A。目前为止,取得了技术・人文知识・国际业务签证,这次对6名员工提出了调动命令。但是,其中一部分员工由于最终学历是高中毕业,无法取得技术・人文知识・国际业务签证。
签证申请一直以来都是公司自己办理,由于外国人的工作人员在逐渐增加,考虑把签证申请委托给专业人士,希望能告知申请方法。

就劳签证,根据其在留资格分别有不同的要件。

就劳签证的代表,技术・人文知识・国际业务签证的话,学历或者实务经验是必要的。这次的事例,一部分工作调动者的最终学历为高中毕业,不满足学历要件这一项。并且,实务经验也不满足条件。
像这种情况,是否有可能取得其他的就劳签证。

这种情况的话,我们可以探讨企业内转勤签证。

1.企业内转勤签证的要件

首先,来确认企业内转勤所被认可的活动内容。

(1)在留资格该当性

入管法规定了以下活动内容。

在日本设有总部,分支机构,或者其他事业所位于外海的公私企业机构,其职员在规定的一定期间中调动到日本的事业所,进行该表的技术・人文知识・国际业务这一项的下栏所揭示的活动。

以下为技术・人文知识・国际业务这一项所揭示的活动。

入管法别表1-2的“技术・人文知识・国际业务”这一项
“根据日本的公私机关的契约所进行的,需要理学,工学及其他自然科学领域或者法律学,经济学,社会学等其他人文科学领域的技术或者知识的相关业务,从事需要外国文化基础当中的思考或者感受性的业务活动,(一表的教授一项,艺术项以及报道项的下栏所揭示的活动以及该表的经营・管理项到教育项,企业内转勤这一项以及娱乐项的下栏所揭示的活动除外。”

简洁来说的话,企业内转勤签证所被承认的活动内容为,一定期间内,同一企业等内部的,从国外的事业所调动到日本的事业所,从事理科领域(技术)或者文科领域(人文知识),或者口译,翻译业务,语言学习的指导,海外交易业务等(国际业务)工作。

(2)上陆基准省令

为了取得企业内转勤签证,除了雇佣开始后所预定的业务内容与上记的活动内容是一致的以外,还要考虑日本的产业以及对国民生活的影响等其他情况,并且要符合法务省令所规定的基准(上陆基准省令适合性)。

关于上陆基准省令,可以分类成以下几项。

①实务要件

申请转勤之前,在国外的总部,分支机构或者其他事业所从事上述的“技术・人文知识・国际业务”工作,且该期间(持企业内转勤的在留资格,如果有在该当事业所在国外的属于日本的公私机关事业所里从事业务的期间,则该期间也一起合算)有持续一年以上。

想必有点难以理解,简单来说的话,为了符合企业内转勤签证的“转勤”这一项,需要在国外的总部,分支机构等,从事“技术・人文知识・国际业务”工作持续一年以上。换句话说,以取得企业内转勤签证为目的进行新的雇佣,如果没有一年以上的实际在职的话,则无法取得企业内转勤签证。

②报酬要件

与日本人从事该业务时的报酬是等同的或高于其报酬。

这与“技术・人文知识・国际业务”签证时是同样的解释。简而言之,报酬不能低于同样的公司内从事同样工作的日本人。

2.企业内转勤的要点 ~被承认的“转勤”的范围 ~

“转勤”这一词,在日常用语当中大多指的是同一公司内的调动,企业内转勤签证的“转勤”,也包含了系列企业内的员工调动。

“系列企业内”是各种财务表的用语,关于样式以及作成方法中规则第8条里指的是“母公司”,“子公司”以及“关联公司”。仅仅只是业务提携关系的调动,则不属于“转勤”。
具体来说,如下图所示的情况则属于“转勤”,其他细节要件需要探讨,哪种情况属于“转勤”,还需要和专门人士进行相谈。

(1)总部,分支机构间的调动

(2)母公司和子公司间的调动

(3)子公司间的调动

(4)关联公司的调动

 

3.关于企业内转勤签证的必要材料

根据公司的性质和规模分为4个类别,所需文件根据类别而有所不同。
企业内转勤签证申请的必要材料,请参照以下法务省的官方网站。

(在留资格认定证明书交付申请)
http://www.moj.go.jp/isa/applications/procedures/shin_zairyu_nintei10_13.html

(在留资格变更许可申请)
http://www.moj.go.jp/isa/applications/procedures/shin_henko10_12.html

(在留期间更新许可申请)
http://www.moj.go.jp/isa/applications/procedures/shin_zairyu_koshin10_13.html

4.这回的事例

那么,我们来看看这回的事例。

这回的事例,由于最终学历或者实务经验未达到条件,不符合“技术・人文知识・国际业务”签证。并且,确认了活动内容后,符合了技术类别的活动,我们判断符合企业内转勤签证的条件。

最终结果,日本的母公司A与泰国的子公司有出资关系,也满足了企业内转勤所要求的出资比例。并且,6名转勤者,在泰国的子公司的工作年数,少则3年,长的话都有7年在职经历。

之后,了解了A公司的人事设计等,我们判断目的上来说,以企业内转勤签证入境为目标是适合的,并且开始准备着手申请企业内转勤签证。

最后,6名的企业内转勤签证都获得许可。

5.最后

企业内转勤签证,就算不满足“技术・人文知识・国际业务”所规定的学历要求或者实务要求,只要在海外关联公司等有一年以上的实务经验,也可以邀请优秀的人才,并允许能力优秀的雇员在日本工作,而不是雇佣新的外国人。

就劳签证种类多样,但是必须验证哪种就劳签证对企业是最有利的。

企业内转勤签证,尽管由于证明复杂,或者严格的出资关系条件,总体的就劳签证来说申请数量较少,但是实际上还是有很多优势的。跨国的人事移动的时候,可以考虑这种就劳签证。

有意愿申请企业内转勤签证的人,或者担心签证手续办理的企业,欢迎来电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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