彻底解说特别高度人才制度(J-Skip)
2023年4月开始,日本导入了“特别高度人才制度”(J-Skip)。
简单来说,日本政府想从在学术研究和企业经营等领域里持有高度专业性的外国人中,引进拥有极其优秀的知识和技能的外国人。
为此,缓和了在留资格(签证)取得的条件,也推出了各种优惠政策。
本章将对“特别高度人才制度”(J-Skip)形成的背景和制度进行解说。
Index
1. 特别高度人才指的是?
特别高度人才,指的是非常优秀的外国人。
这个制度的前提是“高度专门职”的在留资格。
可以参考我们的记事高度专门职的条件
高度专门职,是为了促进日本经济发展而在2015年设立的一种签证。
- 为日本产业带来新的创新。
- 通过与日本人切磋琢磨促进专业性,技术性劳动市场的发展。
- 期待提高日本劳动市场的效率性。
高度专门职印象中是针对如上人才。
总结来说,希望可以通过引进优秀的外国人才,从而扩展日本的工作方式或者研究方式,或者企业活动的出口。
此次的新制度创设与以往的高度专门职制度不同,其最大特点是,如果“学历或工作经历”和“年收入在一定水平以上”的话,可以被赋予“高度专门职”的在留资格。
2. 特别高度人才制度的创立背景
2015年设立高度专门职8年后创立特别高度人才制度的背景是,以岸田首相为首的现政权将适应“新资本主义”和“面向新冠后的社会的人才投资”作为紧迫的课题。
“全球争夺”拥有世界最尖端知识,技能的人才。
岸田首相于2022年提到,为了从“新加坡,印度尼西亚,新西兰等国家引进更高级的人才,采用了在留资格制度(修改),优待的制度。(部分省略)日本也一直在努力聚集高级人才,但从世界的整体状况来看,还远远不够。
(部分引用出入境在留管理厅官网)
并且,在“教育未来创造会议”上,对有关阁僚,“在世界各国人才竞争不断推进的情况下,不仅留学生,就高级人才的接收问题,包括建立与世界同等水平的新制度在内,必须推进改革。本会议和《新资本主义实现会议》以及《关于外国人才接收与共生的相关阁僚会议》的合作,需要在年度内具体化“。(引用自教育未来创造会议纪要)
由此诞生了特别高度人才制度。
3. 特别高度人才制度的承认条件
“高度专门职”制度的活动内容分为“高度学术研究活动”(大学教授和研究人员等),“高度专门·技术活动”(在企业工作的技术人员等),“高度经营·管理活动”(企业的经营者等)3大类。根据其特性,按“学历”,“工作经历”,“年收入”等项目设置加分项,总分在70分以上的话,被认定为高级外国人才,授予高度专门职签证。
特别高度人才制度中,除了积分制以外,还扩大了取得高度专门职签证的必要条件,学历,或工作经历和年收入在一定以上时,可以作为“特别高度人才”取得高度专门职签证。
被要求的工作经历和年收入,“高度学术研究活动”的从事者(大学教授和研究者等),或者“高度专门·技术活动”的从事者(企业开发新产品的技术人员,国际律师等)。
今后预定从事的业务内容具有10年以上的实际经验且年收入2000万日元以上
需要满足其中一个条件。
此外,从事“高度经营・管理活动”的(从事国际化事业的企业经营者中等),需要的条件为
事业的经营或管理经验为5年以上且年收为4000万日元以上。
(图片出自在留管理局官网)
4. 特别高度人才的优待措施
如上所述,被承认为特别高度人才时,其家属也可以获得相应的优待措施。
特别高度人才最初能被授予的在留资格,原则上为“高度专门职1号”。
取得高度专门职”签证后,可以享有的优待措施如下,
- 允许复合的在留活动
- 5年的在留期间
- 永住许可要件的缓和(普通在留资格申请永住时需要“持续”在日本10年以上,高度人才签证最短只需要1年)
- 配偶的就业
- 一定条件下可以携带父母
- 一定条件下可以携带家政服务人员
- 入境,在留手续的优先处理
- 被认可为高度人才时,还可以使用大规模机场等设置的优先通道。
还有比高度专门职1号更有优待措施的“高度专门职2号”的在留资格。
高度专门职2号除了可以享受高度专门职1号的优惠措施之外,
还有如下有待措施。
- 除了在“高度专门职1号”中被认可的活动以外,与该活动一起,可以进行一般在留资格中被认可的几乎所有的活动
- 在留期限为“无期限”
也就是说在日本的活动或者在留期间不再被限制。
从高度专门职1号变更为高度专门职2号,通常需要3年以上的在留活动。
被认可为特别高度人才的话则只需要一年就能转变成高度专门职2号。
除此之外,被认可为“特别高度人才”时,还有其他的特别优待措施。
携带“家政服务人员“
目前的高度专门职签证,携带家政服务人员时需要“预定同雇主一同出境”,“雇主需要抚养未满13岁的孩子”等条件。
日本的家务劳动或者照顾孩子一般由家人承担,但是在国外,有帮忙处理家务活动或者照顾孩子的家政服务人员。
也就是说,像“特别高度人才”这样的经济条件充裕的外国人,可能更倾向于把家务或者照顾孩子交给专业的家政服务人员。
考虑到这一情况,被认可为特别高度人才的话,以下条件可以被缓和。
- 世代年收3000万日元以上的话,可以雇佣最多2个外国人家政服务人员。
- 需要有未满13岁的孩子这一条件不再是必须条件
对于特别高度人才的配偶者的就业签证也有一定的缓和。
以在日外国人的抚养家属(配偶)身份取得在留资格的外国人,通常在日本国内的就业活动受到限制。
作为丈夫或者妻子的“抚养家属”,因为允许在日本居住,所以主要负责家务和育儿。想要在日本工作就必须要取得其他可以就业的签证。
因此,作为外国人的“配偶”而取得日本签证的话,通常需要满足以下其中一项条件。
- 需要申请“资格外活动”许可,一周工作28小时以内。
- 同其他外国人一样,取得“技术,人文知识,国际业务“这样专门用于工作的签证。
但是特别高度人才制度,上述的内容也得到大幅度的缓和
配偶除了可以从事,“研究”“教育”“技术,人文知识,国际业务”以及“兴行”相关工作以外,还可以从事“教授”“艺术”“宗教”“报道”“技能”的工作,“不满足履历等要件也可以被承认28小时以上的工作”。
也就是说,以“特别高度人才的配偶”这一身份赴日的话,工作不再受到限制。
想要吸引大量的优秀外国人才进入日本,对于其家人的就业,想必如果不采取宽容的态度是不可能实现的。
海外也有很多国家都有“自己职业生涯的形成”和“家人的幸福生活”,“配偶等的职业生涯形成”的这一优先家庭生活的文化价值观。
想要让超优秀的外国人才没有顾虑的携带家属赴日发展,也有必要考虑其配偶的就业问题。
5. 特别高度人才的在留资格申请手续的流程
被认可为特别高度人才的话,则可以取得“特别高度人才证明书”,以及在留卡背面也会印有“特别高度人才”的字眼。
申请特别高度人才,大致分为如下几种情况,
二,已经以其他的在留资格在日本居住,想把在留资格转换为高度专门职1号。届时申请为“特别高度人才”,享受优惠待遇。
三,已经通过高度人才积分制取得了高度专门职1号的在留资格,并在日本居住。希望可以获得特别高度人才的优待。
情况一,需要前往管辖的入国管理局申请高度专门职1号的“在留资格认定证明书”。
与此同时,需要提交满足特别高度人才要件(学历,职历,年收)的相关证明资料。
在留资格认定证明书,是明确外国人来日本预定的活动内容,符合相对应在留资格等,证明申请人可以入境日本的文件。
本章设想的是,被认定为“特别高度人才”,不使用积分制而想取得高度专门职1号的在留资格的情况下,需要提交证明学历,工作经历或年收入达到特别高度人才的证明资料,以此取得在留资格认定证明书。
二的情况,因为外国人已经有在日本的在留资格,所以为了将签证变更为高度专门职1号,要提交“在留资格变更许可申请”。
和一一样,也需要提交条件满足特别高度人才的证明资料。
三的情况,还可以细分为2种。
・高度专门职1号签证剩下不满3个月的话,需要提交“在留期间更新许可申请”
这种情况下也需要告知申请符合特别高度人才的想法。
顺便说一下,已经持有高度专门职1号在留资格的人,虽说年收入减少等不符合“特别高度人才”的条件,但是并不代表马上就不能持该签证留在日本。
高度专门职签证到期时间还剩3个月以上的情况。
提交“就劳资格证明书交付申请”。
取得申请许可以后才能被认定为特别高度人才。
就劳资格证明书指的是,证明在日外国人在留资格中规定的活动内容和实际进行的就业活动内容是相符的一种文件。
本来没有必须要取得的必要,但是如果希望被认定为特别高度人才的话,就需要提交这个申请。
6. 特别高度人才制度(J-Skip)的总结
本章节对新设立的“特别高度人才制度”进行了解说。
这是日本设立的接收超优秀外国人的一种制度,门槛也相对较高。
但是,这个制度也算是让外国人在日本发挥自己所持的知识或者技术的一个机会。
这项制度不再问及普通高度专门职务制度中的日语能力,所以也适用于用英语或者其他语言沟通的外企或IT业界从业的人。
或者,不问及经营者的学历,例如大学中退,但是之后通过自己的经营能力达到年收4000万日元以上,也能证明在日本有稳定的生活经济基础。
环境优美,治安良好的日本,外国人也可以通过在日本生活获取到其他的幸福。
想要寻求优秀人才的企业负责人,也可以通过本记事了解特别高度人才制度。
在物色外国人才时“配偶的就业范围广”,“可以携带家政服务人员”,“最短一年可以申请永住”,如果能够抛出这几个优待措施,想必可以吸引更多的优秀人才。
特别高度人才制度(J-Skip)刚开始实施不久,想必也有很多不明白的部分。
我们行政书士法人第一综合事务所,申请签证等国际业务是我们的专项。
我们不但有丰富的业务经验,还致力于收集多变的外国人在日的相关制度。
关于特别高度人才制度,如果您也感兴趣的话,欢迎使用本公司的免费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