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書士法人第一綜合事務所

【解决事例】申请外国人父母来日本 (老亲抚养特定活动签证)

A女士来日本已有15个年头。已经取得永住签证,10年前与日本人丈夫结婚并育有一子。道路一帆风顺的A女士一直有一个担心…。A女士的75岁的母亲在中国,父亲多年前去世以后,母亲依靠A女士的汇款独自一人在中国生活,本来心脏就不好,最近也一直反反复复住院退院。A女士是独生女,母亲能依靠的也只有A女士。母亲是否能来日本共同生活,带着这个疑问A女士来向我们咨询。

住在日本的外国人,除了那些因为特殊情况而从小就住在日本的人以外,绝大部分应该都是和父母一起在本国生活。亲族访问签证这种短期签证也可以邀请父母来日本,但是大部分也都只能逗留90天。每次申请短期签证也很麻烦,但是又不能一直留在日本。

那么,A女士为了能够和母亲一起生活,难道只有回国这一条路吗?以下,针对A女士的事例,来进行解说。

1. 父母不能申请家族滞在签证吗?

想必有很多人都考虑过给父母申请家族滞在签证,本事务所实际上也有很多类似这样的咨询。但是,家族滞在签证的对象,只限于配偶者与子女。

因此,不能通过家族滞在签证邀请父母来日本。

2.是否有法律所规定的签证!?

那么,邀请居住在日本的外国人的父母来日本,除了短期签证以外没有其他的方法了吗?
根据入管法所规定的签证,没有规定可以申请父母来日本的签证。
持有高度专门职1号或者2号签证的人,为了照顾未满7岁的孩子,有可以携带父母这样一个优惠政策,除此以外并没有其他的特别措施。可以申请父母来日本的签证,现在入管法当中没有规定。

另外一方面,入管实务当中,也有存在没有被事先被法律规定的签证。日本的入管制度当中,采用的是只有属于事先被法律所规定的类型(在留资格)的外国人,才能被承认留在日本的这种制度。但是,在日本,对应该获得在留承认的所有外国人,都事先进行分类实际上是不可能的。

因此,入管法设立了“特定活动”这个在留资格,以便考虑到每个外国人的情况而提供个别救济措施。入管法规定了以下内容。

别表一

在留资格 在日本可以进行的活动
特定活动 法务大臣对个别外国人特别指定的活动

与其他在留资格不同的是,特定活动的在留资格,其活动内容是受到法务大臣的指定,通过法务大臣的判断来决定是否承认予以居留,

但是,关于申请父母来日本,法务大臣的告示中并没有规定。不过,就算是告示中没有规定的情况,实务上获得承认的情况也是存在的。这个称作告示外特定活动。邀请父母的情况(实务上称作“老亲抚养特定活动”或者“高龄抚养特定活动”)也包含在当中。

3.老亲抚养特定活动签证的实务上的要件

那么,老亲抚养特定活动签证在什么样的情况下是被承认的呢?
入管法和法务大臣告示里都没有规定,实际上也不存在明确的要件。
但是,在实务的积累之下,大概可以理解为满足以下条件。

① 父母没有独自生活的能力
② 本国以及第三个国家没有依靠的人
③ 子女在本国生活存在一定困难
④ 赡养父母的子女的家庭具有一定赡养能力

①到③,换种说法就是在日本生活的必要性。

本人如果有独自生活的能力的话,则会被判断为子女没有必要特地把父母邀请到日本来照看他们的生活。此外,如果本国或者第三国有可以依靠的人,或者子女可以回国的话,也是同理。

在这里,重点是,外国人父母的年龄。现在的实务当中,父母未满70岁的话,除了抱病在身无法工作等特殊情况以外,想要获得许可还是很有难度的。以前是说未满65岁,但是随着社会老龄化的发展,很多人65岁以上都还能继续工作,因此基准年龄也被提高。

④换句话说就是在日本生活的容许性。

父母没有独自生活的能力,当父母来日本居住的时候,生活费当然就由子女的家庭来负担。在现有的家庭成员构成上再增加一个人的时候,收入必须也得要能维持生计。

4.解决方法

回到A女士的事例当中,来回顾一下解决方法。

一般来说,外国人想要在日本长期居住的话,需要向出入国在留管理局提出在留资格认定证明交付申请,并且在在外的日本公馆进行查证申请。

但是,像老亲抚养特定活动签证这样的告示外的特定活动,不属于在留资格认定证明书的申请对象。可以直接向在外的日本公馆申请查证,只是这样的话很费时间。因此,通常首先是通过短期签证邀请父母来日本,来日本之后再向出入国在留管理局提交在留资格变更许可申请。

A女士的情况的话,首先通过短期滞在签证申请父母来日本。在这里必须要注意的是,需要申请90天。短期滞在签证分15天,30天,90天,如果不是90天的话,则来日本后的在留资格变更许可申请当中就没有特例期间。

母亲来到日本以后,终于可以开始准备老亲抚养特定活动签证。
A女士的母亲是75岁,不是有能力工作的年龄,年龄这一方面没问题。为了证明母亲除了A女士以外并没有其他可以依靠的人,A女士提交了父亲的死亡证明,A女士与母亲的亲亲子关系证明,A女士的独生子女证明。此外,还提交了母亲的诊断书以及出入院记录,积极证明了其母亲在日本生活的必要性。

接下来,作为证明A女士的家庭具有赡养其母亲能力的证明资料,除了提交A女士夫妻的收入,存款证明以外,还提交了到现在为止给母亲生活费的汇款记录。

最后,A女士的母亲顺利获得了老亲抚养特定活动签证。

5.总结

入管法或者法务大臣告示中对老亲抚养特定活动签证没有规定,但是实务上是被承认的。许可的事例也并不多,部分国际业务专门的行政书士也没有这项业务,网上的有效情报也非常有限。

在日本生活的外国人在飞跃的增加,为了外国人在这边的发挥自身力量的同时也要保障其家人。关于老亲抚养特定活动签证,我们也期待着能够给出明确的基准指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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