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書士法人第一綜合事務所

经营管理签证的3年,5年在留期间的取得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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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页,我们来解答以下问题。
・想了解经营管理签证的更新只授予1年的理由。
・为了申请永住,想取得3年或者5年的在留期间。
・怎样才能取得3年或者5年的经营管理签证
虽然取得了经营管理签证,但是在留期间一直都是1年,为此感到很困扰,类似这样的咨询年年都在增多。
本页,我们来揭晓关于经营管理签证的疑问,通过解说更新经营管理签证时的入管的审查要点,以及加上实际事例的剖析,来向大家详细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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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经营管理签证的在留期间的种类

经营管理签证的在留期间有1年,3年,5年,以及4个月,3个月,总计5种。
很少有见过授予3个月的在留期间,4个月的在留期间也只限定于一定的情况下。
因此,一般的经营管理签证,都是授予1年,3年,5年的其中一种在留期间。

那么,入管的审查中,又是如何决定1年,3年,5年的在留期间呢?

通过新成立的公司取得经营管理签证,实际上一下子授予3年或者5年的在留期间的案例几乎是没有的。
因此,大部分的案例,都是从1年的经营管理签证开始。

下一章节,我们再来具体了解取得3年或者5年的长期的在留期间的基准。

2. 经营管理签证更新时取得5年在留期间的运用基准

经营管理签证的更新中,取得5年在留期间的运用基准如下。
并且,①至③为必须条件

①申请人在入管法上有履行提交通知的义务。
→入管法规定的通知义务,记载如下,还望参考。

・入管法19条7(第一次入境日本后居住地的通知的提交)
・入管法19条8(在留资格变更等所伴随的居住地的通知的提交)
・入管法19条9(居住地变更通知的提交)
・入管法19条10(居住地以外的记载事项的变更的提交)
・入管法19条11(在留卡有效期间的更新)
・入管法19条12(遗失等造成的在留卡的再申请)
・入管法19条13(损伤等造成的在留卡的再申请)
・入管法19条15(在留卡的返还)
・入管法19条的16(所属机关相关的通知提交)

②如有养育学龄期(义务教务期间)的孩子,也有让子女接受小学,中学,让其接受义务教育(包含国际学校)的义务。
→本运用基准仅限于有养育学龄期孩子的情况,因此在这里省略介绍。

③在日本预定的滞在期间超过3年。
→在日本预定的滞在期间为短期间的话,则无法取得5年的在留期间。

④,⑤满足其中一个条件即可。

④经营的公司满足类别1,类别2。
→关于每一项类别内容,可以参考记事,就劳签证根据类别的不同,提交的资料也不同?

⑤上述④以外的情况,持有在留期间为3年的经营管理签证,持续履行5年以上符合经营管理签证的活动内容。
→这里提到的条件有2个。
第一个,持有在留期间为3年的经营管理签证。
第二个,持经营管理签证5年以上,并且在日本进行经营管理签证的活动。
这2点为必要条件。

3. 经营管理签证更新时取得3年在留期间的运用基准

经营管理签证在更新时取得3年在留期间的运用基准如下。
以下内容,要求①至③符合其中一种。

①符合以下所有内容。
・申请人有履行入管法规定的通知提交义务
・育有学龄期(义务教育期间)的子女时,子女有在小学,中学,义务教育学校(包含国际学校)上学。
・经营的公司属于类别1,类别2,“又或者”持有3年在留期间的经营管理签证,并且持续5年以上从事经营管理签证的活动内容。
・预定的滞留期间为1年以上3年以内。

②持有5年在留期间者,更新经营管理签证时满足以下所有条件。
・所经营的公司为类别1,或者类别2,“又或者”经营管理签证为3年的在留期间,并且持续5年以上从事经营管理签证的活动内容。

③不符合经营管理签证的5年,1年,4个月,3个月的运用基准。

4. 如何才能取得3年,5年的经营管理签证?

上述的第2节第3节当中介绍了经营管理签证更新时取得3年,5年的运用基准。

从实务的观点来看,决算书的内容非常重要。

例如,虽然财政有盈余,但是销售规模小的情况下,在取得3年、5年的经营管理签证为止也需要花上几年时间。
更具体的说,年收入为600万日元,但是经费为400万日元,纯利润就算有200万日元,由于销售规模过小,也很难取得3年5年的经营管理签证。
根据销售的内容也有一定区别,但是至少年销售额为1000万日元以上,才能更容易取得3年或者5年的长期签证。

另外,就算最近的销售业绩良好,有较大的财政盈余,但是如果有结转亏损的话,则也很难取得3年或者5年的经营管理签证。
结转亏损,指的是从公司的营业额中扣除亏损的金额后为负数,因此就算一年内有盈利,也无法取得长期的经营管理签证。
偶尔,也有人问“今年的业绩有盈余,是否可以取得3年的经营管理签证”,其实在经营管理签证的审查当中,不仅仅看一年的经营数字,要看的是到现在为止的营业状况。

令和2年8月起,对“外国人经营者的在留资格的明确化”进行了改定,对今后事业者所要履行的义务,在经营管理签证更新时也成为审查内容的一部分,可以参考理解以下内容。

(参考:“关于外国人经营者的在留资格基准的明确化”的摘抄)

・劳动关系法令,社会保险关系法令的遵守
雇佣的从业员(包括小时工,以下相同。)的劳动条件必须符合劳动关系法。并且,适用劳动保险的事业所,也必须正确履行加入该保险的手续,正确缴纳保险费用。
此外,适用健康保险以及厚生年金保险的事业所,需要履行加入该保险的手续,以及雇佣的从业员也需履行健康保险和厚生年金保险的资格取得手续,并正确缴纳保险费用。
如果被认为没有正确履行劳动关系法令,社会保险关系法令的话,则会被作为消极因素评价。

5. 经营管理签证3年,5年的在留期间的取得方法的总结

接下来,来一起总结经营管理签证的更新时,如何取得3年或者5年的经营管理签证。

就算不满足上述2,3的条件,也有能取得3年或者5年经营管理签证的人,因此也并不是一定要满足上述的基准不可。
反之,就算满足上述2,3的条件,如果入管对活动内容抱有怀疑的话,也有人一直都停留在一年的经营管理签证。

取得3年,5年经营管理签证的重点是,要满足经营管理签证的要件,并且财务状态是健全的。

以取得3年或者5年经营管理签证为目标的人,为了可以尽快申请永住或者归化,建议大家尽早咨询。
为了协助大家早日取得长期的经营管理签证,我们可以为大家出谋划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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