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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营管理签证申请永住签证时的重点

经营管理签证,是为了外国人在日本经营,管理事业而设立的一种签证。如果能取得永住签证的话,则会更安定,持续的在日本进行事业活动,因此,可以说永住签证有着绝对优势。
 
本页,我们来重点介绍经营管理签证申请永住签证时的注意事项,还请阅览。

1. 关于役员报酬

想要取得永住签证,首先需要有“独立生计的资产或者能力”(入管法第22条2项2号,独立生计要件)。综合考虑申请人的世代的构成人数以及世代的全体收入,居住地域,世代构成员的年龄等,来审查是否可以被承认为今后可以持续安定生活。

虽然没有明确的基准,就劳系列的在留资格申请永住时,最低年收需要300万日元以上。但是关于这一点,申请人为公司经营者时,役员报酬为申请人的收入来源,所以役员报酬最好设定为一年300万日元以上(每月25万日元以上)。

役员报酬并不是任何时候都可以变更,规定为事业年度开始日起算的3个月以内,这一点需要注意。

此外,2019年7月以后,永住签证申请时需要提交最近5年的所得证明书。根据公司的决算状况,如果最终是以永住签证为目标的话,则可以申请永住的时期(原则上是来日本10年以上,且其中有5年以上持就劳系列的在留资格,或者居住资格)起算,5年之前,就需要把役员报酬设定为一年300万以上为好。

2. 关于公司的安定性,持续性

公司也有各种不同的董事性质,法律意义上来说,经营者与公司并不对等,因此,如果申请人个人是公司经营者,申请永住的时候,公司经营状况的好坏,原本同申请人无关。但是,经营者的役员报酬,一般会被公司的财务状况所左右。财务状况恶化,则有可能通过调整役员报酬来压缩亏损,最糟糕情况,也有可能解任役员。

因此,经营管理签证申请永住签证的时候,是否确保了安定的收入,入管也会从这一观点来审查申请人所经营的公司的安定性以及持续性。

公司的财务状况为债务超过(负债超过资产)的状态的话,则就无法说明申请人已经确保了安定的收入。此外,就算没有债务超过,如果一直持续亏损状态的话,很有可能会减少役员报酬,从确保收入的安定这一观点来看,会是一个问题点。所以尽量保持最近两个事业季度的损益状况为黑字。

3. 关于公司的纳税状况

除了作为经营者个人的纳税状况以外,永住签证审查当中,公司的纳税状况也是审查对象。尤其是这几年,是否加入社会保险,保险是否正常缴付等,都会被严格审查。

公司是被强制要求加入(厚生年金保险以及健康保险)的事业所,就算只有一个役员,就算没有从业员,也有加入社会保险的义务。并且,社会保险是需要公司和个人各自承担一半。

经营者申请永住签证时,还必须要提交年金事务所发行的社会保险料纳入证明书。如果没有加入社会保险的,或者没有缴付社会保险费,或者延迟缴付的话,会是永住审查当中的一个很大的减分项。因此一定要加入社会保险,并且正确缴付社会保险费。

4. 关于出国日数

在日本作为经营者进行经营活动的外国人,在除了日本以外的国家展开事业,事业国际化的经营者不在少数。像这样的经营者,出国日数多也是一种必然倾向。

永住签证申请当中,出国状况也是审查对象的一种,从出国的频度或者日数来看,如果被认为生活据点不是日本的话,则不会授予永住许可。如果一年出国天数超过一半以上(183天以上),则永住许可的可能性会极大下降。

但是,对于出国,如果能够给出一个合理的出国理由,且出国频度或者期间都有一个合理的解释的话,就算出国日数过多,也有被认为生活据点为日本的可能性。因此海外出国多的情况,除了要说明在海外的事业活动或者出国理由,还需要积极的证明公司的总部机能或者事业活动的据点等还是在日本。

5. 经营管理签证申请永住签证时的重点总结

经营管理签证申请永住签证时,同其他在留资格相比,会从不同的角度来审查签证内容。
但是,只要有在正确运营公司,有建立良好的收益体制的话,基本都没有什么问题。

在国外进行事业活动也需要一定的勇气。作为外国人的经营者,每个人肯定都希望自己可以安心顺利的运营自己的事业。

行政书士法人第一综合事务所,以申请永住为出发点,为了让外国人经营者可以安心经营事业,全方面提供协助。

如果您持经营管理签证,刚好也在探讨永住签证申请,欢迎您来行政书士法人第一综合事务所咨询探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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