コラ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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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决事例】看事例,说明国际结婚手续

1.首先 近年来,伴随着国际化的发展,日本人同外国人的国际结婚也越来越司空见惯。日本人就算没有签证,也可以短时间去海外,最近也有很多外国人来日本观光,定居,同外国人接触的机会也越来越多。此外,也可以通过网络轻松的认识到世界各地的人。在这之中遇到了自己命中注定的人,最后步入婚姻的人也在呈增加倾向。 申请日本人的配偶者等签证(以下简称“配偶者签证”),签证申请前,原则上需要在双方的国家先办理完国际结婚手续。但是,一旦考虑到结婚手续,可能会满脑子问号,不知道该如何着手去办理国际结婚手续。 日本人同日本人结婚时,只要记录结婚申请者的名字,住所,户籍地,证人等信息,就可以简单办理结婚手续,但是,国际结婚的手续并没有这么简单。在这里,我们来介绍配偶者签证申请前必须要办的国际结婚手续。 2.国际结婚手续指的是? 国际结婚手续,作为成立要件,需要满足①的婚姻年龄或者再婚禁止期间等“婚姻的实质成立要件”以及②政府机关的结婚申请或者宗教等的“婚姻的形式成立要件(方式)”。 下面,来对“婚姻实质的成立要件”以及“形式的成立要件”来进行说明。 3.婚姻的实质成立要件 婚姻的实质成立要件指的是什么? 婚姻的实质成立要件指的是,首先是否为适龄结婚,是否重婚,是否是再婚禁止期间,当事者需要满足结婚的各项要件。 对于国际的私法生活关系,哪个国家的法律是适用的,为了解决这个问题,国内法的《关于法的适用的通则法》(以下简称《通则法》)的第24条第1项中规定,关于婚姻实质的成立要件,丈夫,妻子,需要在本国的法律基础上满足要件。 婚姻的实质成立要件中,有①只要一方当事者满足要件的一方要件,②双方当事者都需要满足的双方要件,这两种。 关于一方要件,只适用于各当事者本国法的要件。反之,双方要件指的是,双方的本国法上的要件适用于各当事者。 那么,上升到具体婚姻的话,所规定的要件是指针对一方还是双方,根据各国法律都有不同的规定。但是,对于适龄婚姻或者未成年结婚时需要监护人等第三方的同意,大部分都是一方要件。此外,重婚,再婚禁止期间,近亲结婚禁止要件是双方要件。 放到以上事例来看, 日本的适婚年龄,男性18周岁以上,女性16周岁以上。另外,越南的适婚年龄,男性20周岁以上,女性18周岁以上,这是越南的婚姻家族法中所规定的。 婚姻适龄是一方要件,只要B小姐在越南法上的满足女性适婚年龄要件,并且,A先生在日本法上也能满足婚姻年龄要件的话,则在日本A先生同B女士的婚姻是可以被承认的。 下面,来对国际结婚手续时的必要材料的婚姻要件具备证明书进行说明。 婚姻要件具备证明书指的是,根据母国法律,满足所规定的婚姻要件(婚姻适龄等),也就是说,能够证明婚姻实质的成立要件的材料。 在日本先行办理国际结婚手续时,需要外国人准备婚姻要件具备证明书。反之,如果在对方国家先办理国际结婚手续时,则日本人方需要准备婚姻要件具备证明书。 日本人的情况,婚姻要件具备证明书可以在,市区町役所,法务局,地方法务局,在外公馆(在国外的日本大使馆,领事馆)获得发行。根据情况,有可能还有需要法务局发行婚姻要件具备证明书,因此需要事先向国外的申请机关进行确认。此外,发行婚姻要件具备证明书时,所需要的材料也有一定的不同,这一点也需要提前确认。 反之,在日外国人的话,虽然根据国家不同规定也不同,但是婚姻要件具备证明书,基本可以在在日本本国的大使馆,领事馆取得。不过,根据国家的不同,需要准备的材料也不一致,因此也需要事先在日本的本国大使馆,领事馆提前确认。 在这里需要注意的是,也有无法发行婚姻要件具备证明书的国家。这种情况的话,需要向提交结婚申请的市役所的担当告知此情况,明确可以代替婚姻要件具备证明书的材料。这一点,如果委托精通行政交涉的行政书士的话,结婚手续应该可以顺利进行。如果不知道如何办理结婚手续的话,可以同配偶者签证等国际业务特化的行政书士相谈。 4.婚姻形式的成立要件(方式) 接下来说明婚姻形式的成立要件(方式)。 婚姻形式的成立要件(方式),指的是,为了让婚姻有效成立,当事者需要办理的手续。具体来说,就是向役所提交婚姻届,宗教婚,仪式婚等都属于这个。 通则法第24条第2项,3项中,规定了哪个国家的婚姻方式办理。 婚姻方式,规定了是遵从结婚所在国家的法律,还是遵从婚姻当事人国家的法律,但是如果当事人一方是日本人,在日本结婚的话,则必须要遵从日本法的方式(提交婚姻届)。 回顾一下上面的事例。 A先生和B小姐,考虑在日本结婚。并且,由于A先生是日本人,所以需要同B女士一同提交婚姻届。 5.婚姻后的手续 在日本婚姻成立的话,为了也让对方国家的婚姻有效,需要在对方国家的在日大使馆,领事馆,或者对方国家的公共机关进行婚姻报告。并且,在国外成立国际结婚的话,也需要在日本的户籍地的市区町村役所提交结婚相关通知。这个报告手续日语称作届出, 例如,满足婚姻的实质成立要件的日本人J先生同中国人C女士以中国的方式办理国际结婚。 J先生同C女士两人,持J先生的婚姻要件具备证明书等必要材料,在婚姻登记处办理结婚登记,发行结婚证。 在中国,J先生同C女士的婚姻关系正式成立,但是在日本还没有办理任何手续,因此J先生的户籍还是显示为单身。在这里,J先生同C女士需要持结婚证(附带上日文翻译)或者婚姻届等必要材料,向市区町村的役所提出申请。 6.国际结婚手续同配偶者签证的关系 根据5的说明,为了让国际结婚成立,原则需要使日本以及对方国家这两个国家都实现婚姻成立。(需要对方的母国的婚姻的实质成立) 美国,加拿大等一部分国家,只要在日本完成结婚手续,则对方国家也能承认婚姻手续的成立,除了这些国家以外,都需要日本及对方国家两国的婚姻成立。 原则上在两国完成婚姻手续,就可以开始申请配偶者签证。 为了取得配偶者签证,审查上需要注意以下2点。…

【解决事例】以就职活动为目的的特定活动签证

1.毕业后也可以继续留在日本吗? 留学生毕业后,可以继续持留学签证留在日本吗?我们经常收到这样的咨询。 这个问题有点难,但是如果没有受到行政处分的话,只要不被行政机关取消签证的话,就无法否定签证的效力(称为“行政处分的公定力”)。在留资格都有规定其在留期间,上陆许可或者在留期间更新许可的时候,应该都规定了可以呆到在留期间到期的那一天。公定力指的是,在留期间到期为止,只要不取消在留资格,留在日本都不算是违法。 那么,在留资格被取消的情况,都是什么情况呢。 入管法有规定了几种取消在留资格的理由,下面我们就来介绍这些条文。 入管法第22条的4 法务大臣对关于留在日本的持有别表1或者别表2的在留资格的外国人…下面各号所揭示的事实判明的话,根据法务省令所规定的手续,取消该当外国人的在留资格。 六 持有别表第一的上栏的在留资格者,根据该当在留资格同表下栏所揭示的活动,3个月以上没有履行该当活动。(对于不履行该当活动而留在日本,有正当理由的除外) 留学签证,是入管法别表第一的在留资格的其中一种,留学的活动如果3个月以上没有履行的话,根据入管的规定对签证予以取消。也就是说,学校毕业后,如果没有正当理由而继续持留学签证在日本滞留3个月以上的话,有可能会被取消留学签证。 将以上总结的话,毕业后就算想以留学签证继续留在日本,根据行政处分的公定力虽然不算违法,但是毕业后3个月以上如果继续留在日本,则签证本身会被取消。 A同学的情况的话,在留期间7月31为止,以留学签证继续留在日本不算是违法,但是3个没有进行留学活动,也就是到6月末以后,则很有可能会被取消在留资格。 因此,如果毕业后想要继续就职活动的话,需要取把签证变更为以下即将介绍到的特定活动签证。 2.为了毕业后可以继续进行就职活动 根据上述1,毕业后3个月若继续留在日本的话,则有被取消留学签证的可能性,因此,根据毕业后的活动内容,需要变更在留资格。 如果想要继续毕业之前所进行的就职活动,有一种签证叫做特定活动签证,但是,并不是说所有的留学生为了就职活动都能把签证变更为特定活动签证。 因此,需要提前了解为了就职活动转换成特定活动签证的许可要件。 法务省的官方网站揭示了以下规定。 大学毕业或者在专门学校专修课程获得专门士的称号并且在该教育机关毕业的留学生等,所授予的“留学”资格在留期限到期后,想要继续留在日本进行就职活动的话,如果该学生的在留状况没有问题,且毕业的教育机关也推荐该学生继续进行就职活动的话,则可以取得以就职活动为目的的在留资格(特定活动,在留期间为6个月),并且允许更新一次,因此大学毕业后为了就职活动可以继续留在日本1年(摘抄自法务省官方网站)。 总结的话,可以分为以下6点 ①在日本持有“留学”签证 ②日本的大学,短期大学,大学院毕业的人,或者日本专门学校毕业,取得专门士称号者 ③毕业后未满1年 ④毕业之前就有留在日本继续进行就职活动的的想法 ⑤有支付在留期间一切经费的能力 ⑥获得毕业学校的推荐 在这里必须要注意的是条件② 对象留学生为,虽然包含了专门学校毕业取得专门士学位的人,但是日语学校毕业,大学的别科生,听讲生,科目履修生,研究生则不包含在内。同样都是持留学签证留在日本,但是可以申请该签证的留学生有一定的限定。 不过,大学,大学院的研究生在学的留学生,日本的大学毕业后想要继续攻读大学院的在学研究生,也是就职活动为的特定活动签证的对象。只是这种情况的话,需要注意③的毕业后未满一年的这个条件,(这里的毕业后一年,指的是大学毕业后一年)。 此外,④的毕业前就有在持续进行就职活动也是作为要件之一,毕业后才开始就职活动的话,则不能变更为以就职活动为的特定活动签证。 并且,把签证变更为就职活动为的特定活动签证时,需要⑥的毕业学校的推荐。若在学期间成绩差,出席率低,打工超时的话,有可能无法拿到学校的推荐书,因此,在学期间也不能疏忽了学习。 如果获得就职活动为的特定活动签证的话,原则上在留期间为6个月。这期间如果定下工作单位的话,也请根据工作内容变更相应的就劳签证。如果这6个月内无法找到工作单位的话,可以允许签证更新一次,期限将根据毕业后一年所剩的时间来决定。 并且,根据学校的不同,有的学校虽然允许将留学签证变更为就职活动为的特定活动签证,但是为了让学生集中精力进行就职活动,期间不允许打工的学校也是有存在的。所以也需要提前向学校确认,把签证变更为特定活动签证后是否允许打工。 4.解决方法 那么,我们来看一下这个事例的解决方法。 希望在日本就职的韩国人留学生A的事例,毕业后立即来到我们事务所咨询,还未进入3个月的取消期间就立即提交了就职活动的特定活动签证申请。 在学期间打工也没有超时,表现良好,如A同学所愿,顺利的取得了就职活动为的特定活动签证。 此外,关于特定活动期间是否允许打工,A同学向学校确认后,允许其在特定活动期间打工,因此在申请以就职活动为目的的特定活动签证变更时,也一同递交了资格外活动许可申请。 之后,A同学一边进行就职活动,一边打工维持生计,最后也顺利进入了理想中的商社。 5.总结…

KHI CÓ GIẤY YÊU CẦU BỔ SUNG HỒ SƠ TỪ CỤC XUẤT NHẬP CẢNH (Ví dụ điển hì

1. Lời mở đầu Sau khi nộp hồ sơ lên Cục xuất nhập cảnh thì bạn nhận được thư yêu cầu bổ sung tài liệu. Trong trường hợp bị yêu cầu bổ sung giấy tờ, chắc hẳn nhiều bạn sẽ…

【解决事例】收到资料提出通知书(追加资料要求)的对应方法

1.首先 向入管申请签证之后,是否有收到过“资料提出通知书”这样的材料呢? 收到来自入管的资料提出通知书(追加材料要求)的时候,想必很多人都很困惑于不知道该怎么准备材料,该如何写说明文。这回,我们来对资料提出通知书进行说明。 2.资料提出通知书指的是? 资料提出通知书指的是,在审查过程中发现不明之处,入管要求申请人对这个不明点进行说明。例如,所提交的材料不够完全的时候,提交的材料中有不明确的事项时,提交的材料有怀疑的地方时,等等。 并没有什么让人怀疑的地方,却收到了资料提出通知书,“会不会被拒签”,“该提交什么材料”,“入管需要的说文明无法很好的写明”等,为之混乱的人不在少数。 但是,只要确切对应的话许可的可能性还是非常高的,收到这样的通知时首先要保持冷静。 3.收到资料提出通知书时,该如何对应? 资料提出通知书中所要求的追加资料或者说明文,可以说是对签证的许可・不许可起着重要性的作用。因此,如果无视入管的追加资料・说明文的提出要求,或者随意回答提交材料,都有可能带来很大的不许可的风险。如果认真对应入管的要求,本来是很有可能获得许可,但是却因为这种不诚实的对应,最后造成拒签,这是非常可惜的。 在本公司,也碰到过不少对于资料提出通知书采取了错误的对应方法,最后被拒签的相谈案例,并且,这之中只要采取正确方法对应的话还是能获得许可的情况也大有人在。采取不正确的对应方法最后造成不许可,之后再一次申请,入管会保留之前不许可的申请材料,这也对再次申请造成不良影响。 为了不让自己陷入这样的困境,收到资料提出通知书的时候,保持冷静,尽量让自己明白入管想要的材料,入管的意图是什么。这个判断,需要一定程度的知识,如果自身分析判断困难的话,请及早咨询签证申请的专家。 4.资料提出通知书的提交期限 并且,资料提出通知书中还设定了提交期限。一般都是设定2个星期的期限,需要同时间赛跑,还会记载着,如果无法在指定期限内提交材料的话,仅审查已经提交的材料。所以,也需要遵守规定的提交期限。 但是,需要从国外调达材料的时候,也有可能无法在入管规定的提出资料的期限内提交,这个时候可以向入管说明原因,请求延长期限。绝对不可以在没有联系的情况下就超过资料提出通知书的提交期限。 5.资料提出通知书的对应的重要性 收到入管的资料提出通知书的时候,一般提交追加资料之前,入管的审查都是停止的,提交完资料提出通知书中所要求的追加材料或者说明文之后,入管才会再次开始审查。但是,如果对提交的材料或者说明文还是有不明之处的话,入管还会再次邮寄资料提出通知书。因此,最开始的资料提出通知书的对应非常重要。 但是,如果不是入管申请的专家的话,一般都很难理解入管审查官的意图,也无法顺着他们的意图进行说明,并提交他们所想要的材料。像这种情况的话,不要一个人烦恼,同有专业知识的行政书士相谈是最快的解决办法。 6.这次事例的对应方法 配偶者签证的审查要领中,记载着世间一般的想法是夫妻共同经营生活,除非特别理由,一般都需要同居生活。 在判断夫妻共同生活的实体情况时,是否有同居是重点考虑的一个对象,像这次事例,每对夫妻情况都各不相同。 这次事例当中,B女士在中国没有其他可以依靠的兄弟姐妹等亲戚,只有B女士一人能照顾生病的父亲。并且,在B女士回国的这段期间,丈夫A先生每隔2,3周前往中国一次,同B女士一同照顾父亲。 在这里,提交了父亲的住院记录,并且也一同提交了证明其丈夫的出入境记录,以及能说明具体理由的说明文。同一般的在留期间更新许可申请的审查期间相比,这次的审查花了更长的时间,但是最终结果是顺利拿到更新许可。 7.最后 本页,对资料提交通知书进行了说明。 资料提交通知书中所要求的提出材料或者说明文,是左右签证申请的许可・不许可的重点。 根据情况不同,有时也需要同入管行政交涉。如果不知道该如何处理资料提出通知书上的内容的话,请尽早同专门的行政书士相谈。入管申请专家的行政书士,在详细了解客人情况的基础之上,帮助客人提交资料提出通知书上所要求的材料。…

【Case Study】When receiving a Notice of Material Submission (request fo

1. Introduction After applying for a visa at an immigration office, you might receive a document called “Notice of Material Submission.” After receiving a Notice of Material Submission (request for additional materials) from an immigration office, many people becomes worried,…

【解決事例】資料提出通知書(追加資料の要求)が届いた時

1.はじめに 入管へビザ申請を行った後,「資料提出通知書」という書類が届くことがあります。 入管から資料提出通知書(追加資料の要求)が届いた場合,どのような書類を準備したらいいのか,説明文の書き方がわからないといったお悩みを抱えている方は多くいらっしゃると思います。今回は,その資料提出通知書についてご説明致します。 2.資料提出通知書とは? 資料提出通知書は,審査過程において不明点が発生した場合に,不明点を明らかにするために入管が求めるものです。例えば,提出した書類に不備がある場合,提出した書類では明らかとなっていない事項がある場合,提出した書類に疑義がある場合など,様々なケースが想定されます。 何もやましい事がなくても資料提出通知書が送られてくると,「不許可になるのではないか」,「何を提出したらいいのかわからない」,「求められた説明文をうまく作成できない」など,混乱してしまう方も少なくありません。 しかし,適切な対応をすれば許可の可能性は十分にありますので,まずは落ち着いて対応することが重要です。 3.資料提出通知書が届いた場合,どう対応すべきか? 資料提出通知書で求められる追加資料や説明文は,ビザ申請の許可・不許可を分ける重要な資料となります。そのため,入管からの追加資料・説明文の提出要求に対して,無視をしたり,適当な回答や的外れの回答を行うと不許可のリスクが非常に高まります。真摯に入管対応していれば許可となっていた可能性があったにもかかわらず,このような不誠実な対応で不許可となるのは非常にもったいないです。 当社においても,資料提出通知書の対処方法を間違えて不許可となってしまったという相談が多数ございます。そして,その多くが適切に対応をしていれば許可となっていたのではないかと想定されるケースです。また,不適切な対応をとってしまったがために不許可となったケースで再度申請するとなると,入管は不許可となった申請の資料を保管しているため,再申請にも悪影響を与えることになってしまいます。 このような不幸な事態を招かないためには,資料提出通知書が届いた場合に,慌てることなく,資料を求めている入管の意図を知ることに努めてください。この作業は,非常に高度な知識を要するため,ご自身での分析が困難と判断された場合には,早めにビザ申請の専門家に相談することをお勧めします。 4.資料提出通知書の提出期限 また,資料提出通知書には提出期限が設けられています。通常,2週間程度の期限が設けられているので,時間との勝負になります。仮に,期限内に追加資料を提出することができない場合には,すでに提出された書類のみで審査を完了する旨の記載がされています。そのため,提出期限の遵守についても意識をする必要があります。 もっとも,外国から資料を取り寄せなければならない場合や,求められた提出資料が期限内に作成できない場合などは,入管に事情を説明し,期限の延長を求める連絡をしてください。決して,連絡なしに資料提出通知書の提出期限を超過してはいけません。 5.資料提出通知書の対応の重要性 資料提出通知書を入管から受け取ると,追加資料提出までは入管での審査は通常ストップしています。資料提出通知書に基づき追加書類や説明文を入管に提出した後,審査が再開されます。しかし,提出した書類や説明文に更に不明な点や提出した書類に不備があった場合には,再度の資料提出通知書が送られてくることもあります。そのため,最初の資料提出通知書の対応は非常に重要です。 ただ,入管申請の専門家でない場合には,入管の担当審査官が求めている意図を理解し,その意図に沿った詳細な説明をし,説明に合致した証拠を提出することは困難を伴います。このような場合は,一人で悩まずにビザ申請に特化している行政書士に相談されることが解決までの一番の近道です。 6.今回の事例における対処方法 配偶者ビザの審査要領には,社会通念上の夫婦の共同生活を営むといえるためには,特別な理由がない限り,同居して生活していることを要すると記載があります。 夫婦としての共同生活の実体を判断する上で,同居の有無が重要な考慮事情となるとしても,今回の事例のように夫婦によって種々の事情があります。 今回の事例では,Bさんは中国に兄弟姉妹や頼れる親戚がおらず,Bさんしか父親の看病をする人がいませんでした。また,Bさんが中国に滞在中,夫のAさんは2,3週間に1度,Bさんが滞在する中国に渡り,Bさんの父親の看病をBさんと一緒にしていました。 そこで,お父様の入院記録,ご主人様の渡航歴を示す資料と共に,具体的な理由を記載した説明文を提出しました。通常の在留期間更新許可申請の審査期間に比べると,審査期間は長くかかりましたが,結果的に無事に更新許可を得ることができました。 7.さいごに 本ページでは,資料提出通知書についてご説明しました。 資料提出通知書で求められる提出書類や説明文は,ビザ申請の許可・不許可を分ける重要なポイントになります。 場合によっては,入管との行政交渉も必要とすることから,資料提出通知書で迷っているのであれば,ビザ専門の行政書士へ早期にご相談ください。入管申請の専門家である行政書士が,お客様の状況をヒアリングしたうえで,資料提出通知書に沿った書類提出をサポートいたしま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