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書士法人第一綜合事務所

关于永住申请的不许可

本页内容是针对永住申请不许可的人。永住申请,光是收集必要资料就已经很不简单了,结果来了不许可通知,一定是很受打击的吧。而且,很多客人来本事务所相谈说,看了不许可通知书,也看不懂到底是什么原因。那么,面对永住申请的不许可通知书,该怎么办呢。不许可之后,再申请一次是否还有可能呢。

针对不许可的理由,对症下药,再去申请才是最可取的。

本文章针对永住申请不许可的人,说明不许可之后该怎么办。

1.关于永住申请不许可通知书

不许可通知书上,
一般记载着「被认为不符合出入国管理及难民认定法第22条第2项第2号」等内容,很多人都不明白这到底是什么意思。

不许可之后来本事务所相谈的客人,我们会回答以下两点。
①请保管好不许可通知书
②请去递交申请的入管局确认不许可理由

那么,确认不许可的理由,到底有什么意义呢…。

2.把握永住申请不许可的理由

申请人若带着必要的资料去入管局,可以确认到不许可的理由。
确认不许可的理由,是永住再申请的第一步。
但是,不许可的理由只可以确认一次。

因此,建议在去确认理由之前,先评估一下自己的不足之处。

本事务所可以陪同去入管局确认不许可理由。
本事务所的行政书士在陪同前,会事先确认申请内容和申请人的情况,一起向担当的审查官确认。会依据审查的要点和实务基准,从审查官那里尽量多多获取有用的情报。会比自己去确认,更加有意义。

当然自己也可以去确认不许可的理由。清楚的把握不许可的理由,是永住再申请的第一步。

3.再申请的准备工作

确认到永住不许可的理由之后,就可以开始准备再一次的申请了。

从不许可到再申请,没有规定时间上必须要间隔多久。可以在任何时间申请任意次数。
但是,不解决不许可的原因,再申请还是一样的结果。反过来讲,解决了不许可的原因,便可以立刻再申请。

那么,怎么解决不许可的原因呢。

永住不许可的原因有,年收低,扶养人数多,没有缴纳年金保险,出国日数多,过去有过严重的交通违反等各种各样的原因。

例如,如果是因为「频繁出国,没有在日本长居」而不许可,需要确认为什么频繁出国。如果是因为在母国的母亲身体状况不好,为了照看母亲经常回国。这种时候,要说明除申请人之外是否有其他人可以照看母亲,母亲的疾病诊断书是否有保留,今后的出国预定,在日本的家庭构造,活动状况等,查证各种各样的要素,来向入管证明有意愿长居在日本。

如果可以解释的通,便可以准备理由书和证明资料,考虑再申请。
如果解释不通,比如母亲的身体恢复了,或者有其他兄弟姐妹帮助照看母亲等情况,比较建议隔开一段时间再申请。

4.总结

说到这里,都是在介绍永住不许可之后的对应办法。

现在再一次复习要点。
收到永住申请不许可通知书时,请注意以下几点。

①向入管局确认不许可的理由。
②探讨是否可以解决。
③解决不许可原因的时候,准备好理由书和证明资料,进行再申请。
④不许可原因不能立即得到解决的时候,就要隔一段时间,等解决好了之后再申请。

收到入管局的不许可通知书时,大家几乎都是很失望的吧。
但是,对症下药解决不许可的原因,通往永住许可的道路还是畅通的。

永住没得到许可的各位,如果苦恼今后不知该怎么办,可以咨询本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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